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428-2021 建标库

8  管道布置

8.0.1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蒸气和热水管道与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和液化烃的管道敷设在同一条管沟内,会造成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和液化烃的管道温度上升,压力增高,影响正常运行,甚至威胁到安全,故需加以限制。

8.0.4  本条规定意在避免固体物料在管道内积聚,保证管道通畅,减小管道磨损,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8.0.5  加热炉燃气管道压力过低[0.05MPa(g)]容易产生气压波动回流,发生回火爆炸,需设低压自动控制或阻火器作为保护措施。

8.0.6、8.0.7  这两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液化烃、甲B和乙A类液体一旦泄漏,处理措施难度大,且泄漏后易发生火灾事故。本条要求意在加强与液化烃、甲B和乙A类储罐连接的液体管道上阀门的可靠性,并在事故时能迅速关闭阀门。

    紧急切断阀快速关闭时,管道上游压力加上水击力易导致金属软管破裂,故柔性连接不宜采用金属软管。可通过管道布置或设置弹簧支吊架来实现管道与储罐的柔性连接。

8.0.8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要求进、出生产装置和储罐区的可燃液体、液化烃和可燃气体管道,应在生产装置和储罐区的边界处设隔断阀和8字盲板,是为了使生产装置在因检修或其他原因停车期间与外部系统隔离,确保安全。

8.0.9  大连某油库“7.16”火灾事故教训之一是供电系统被摧毁后,储罐进出油管道上设置的电动阀不能快速人工关闭,致使事故规模扩大。本条规定意在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建议小于或等于DN600口径的电动阀人工开关时间以不大于10min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