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装《置和系统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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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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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工艺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管!道和构?件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备,。。本体(不含衬里)及!其基础管道(不【含衬:。里)及其支架—、吊架和基》。础应采用不》燃材料但储罐底【板垫层可采》用沥青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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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设备和管道的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
6.【1.2? 设备和管道应根!据其内部物料—的火灾危险性—和工:作条: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
6.1.3 】。 煤:粉制备系统》中可能?发生煤粉泄》漏的煤?粉仓等设备部—位,宜设置煤粉浓度检测!报警系统
!
6.1.》。4 : 散发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的设备和建筑宜布!置在所在装》置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应,。布置:在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
【
6《.,1.5 散—发可:燃粉尘?的场所应采取防止】。粉尘扩散、飞扬和】积聚的措施》
—6.1.6 【甲、:乙类设备《宜,露,天布置或布置—在敞开、《半敞开式厂房内装置!和,设备的布置》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情!况下宜限《制和缩小爆炸性【环境区域《的范围
】
6.1.7 【 使用?或产:生可燃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装置!和系:统单元应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
6.—1.8 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装置?和系:统单元内的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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