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施】工
》
》
5:.1 一般规【定
:。
?
5》.1.1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应》按本标准附录B划分!
》。
5.1.2— 系统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
5.1.》3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
!1 ?施工图?应经审查批准或【备案后方可施工;
!
《
, : 2 》平面图、《系统图(展开—系统原理图)、详】图等图纸及》说明书、设备—表、材料《。表等技术文件应齐】全;
】 3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
4— , 系统主要设备、组!。。件、管材管件、线缆!及其他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
! ,5,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施工要求】
:
5.1.】4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工程应按照批!准,或备案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
5.1》。.5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工程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
:
1— 采用的系统组件!。和材料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进场?检验检验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方可!安装使用《;
:
》 ? ,2 :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 4: 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系统调试!;
?
,
— 5 调试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
《 6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组》织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组成;
—
《 7》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D表D.【0.1的《要求填写
】
:5,.1:。.6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质【量控制?资料应按本标准附】录E的要求填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