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基—。本规定
【。
:
?
3.1 —适用场所
【
3.【1.1 《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民用建筑和丙—类生产车间、—丙类库房中火灾【类别:为A类的下列场所
!
《
, 1 净空!高度大?于12m的高—大空间场所;
】
》 , :。2 净空高度【大,。于8m且不》。大于1?2m难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大空间场【所
—
3.?1.2?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不应【用于:下,。列场所
! 1 经常!有明火作《业,。;
?
,
2】 不适宜用水【保护;
—
》 3 《 ,存在明显遮》挡;
《
?
《 4 火灾水平】蔓延速度《快;
?
?
5 】 高架仓库的货架】。。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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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火灾危险等级】为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规定的严—重危险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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