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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