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14-2021 建标库

9.2  检测

9.2.1  污水厂进水应检测流量、温度、pH值、COD和氨氮(NH3-N)和其他相关水质参数。

    污水厂出水应检测流量、pH值、COD、NH3-N、TP、TN和其他相关水质参数。

    应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对污水厂进出水检测仪表配置进行适当调整。

9.2.2  排水泵站内应配置H2S监测仪,监测可能产生的有害气体,并采取防范措施。在人员进出且H2S易聚集的密闭场所应设在线式H2S气体监测仪;泵站的格栅井下部、水泵间底部等易积聚H2S但安装维护不方便、无人员活动的地方,可采用便携式H2S监测仪监测,也可安装在线式H2S监测仪和报警装置。

    厌氧消化池、厌氧消化池控制室、脱硫塔、沼气柜、沼气锅炉房和沼气发电机房等应设CH4泄漏浓度监测和报警装置,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厌氧消化池控制室应设H2S泄漏浓度监测和报警装置,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加氯间应设氯气泄漏浓度监测和报警装置,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地下式泵房、地下式雨水调蓄池和地下式污水厂预处理段、生物处理段、污泥处理段的箱体内应设H2S、CH4监测仪,其出入口应设H2S、CH4报警显示装置,并和通风设施联动。

    其他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密闭房间和空间包括:粗细格栅间(房间内)、进水泵房、初沉污泥泵房、污泥处理处置车间(浓缩机房、脱水机房、干化机房)等。

9.2.3  排水泵站:排水泵站应检测集水池或水泵吸水池水位、水量和水泵电机工作相关的参数,并纳入该泵站控制系统。为便于管理,大型雨水泵站和合流污水泵站宜设自记雨量计,设置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并纳入该泵站自控系统。

    污水厂:污水处理包括一级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和再生利用等几种常用污水处理工艺的检测项目,可按表31执行。

    污泥处理包括浓缩、消化、好氧发酵、脱水干化和焚烧等,可按表32确定检测项目。

9.2.4  排水管网关键节点指排水泵站、主要污水和雨水排放口、管网中流量可能发生剧烈变化的位置等。水质监测参数一般为pH值、COD,可根据运行需要增加NH3-N、TP、SS等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