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水封《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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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水封井是一—旦废水中产》生的气体发生爆炸】或火灾时防止通【过管道蔓《延的重要安》全装置国《内石油化工厂、【油,品,库和油品转运站等含!有易燃易爆的工业】废水:管渠系统中均设置水!封井:。
《
当其他!。管道:必须和输送易燃易爆!废水的?管,道连接时其连—接,处也必须《设置水?封井
】 《水封井设置的位置】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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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 水封深度》与管径、流量—和废水含易燃易【爆物质的《浓度有关水封深度】不,应小于0.25m
!
】 ,水封井设置》通风管?可将:井内有害气体—及时排出其直径不得!小于100m—m :设置时?应,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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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开:锅炉房或其他明火】装置
《
(!2)不得《靠近操作台或通风机!。进口
】 , (3)通【风管有?足够的高度使有【害气:体在大气中》充分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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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风管处设立》标识避免工作—人员靠近
!
《。 水封井底设置沉】泥槽是为了养护方】便,其深度一般采—用0.5m~0.】7m
5!.6.3 水【封,井位置应考虑—一旦管道内发生爆炸!时造成?的影响最《小故不应设在—车行道?和,行人众多《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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