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 水封!井
:
》
5.6.—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水?封井是一旦废水中】产生的气体发—生,爆炸或?火灾:时防:止通过管道蔓延的重!要安全装置国内石油!化工厂、油品库和油!品转运站等》含有易燃易爆的【工业废水管渠系统】中,均设置水《封井
】 , 当其他管道必!须,。和输送易燃易爆废水!的管道?连,。接时其连《接处也?必须设置水封井【
《。
: : , 水封井《设置的位置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的相关》要求
《
,
5.6.2 ! 水:封深度与管》径、流?量和废水含易燃易】爆物质的浓度有【关水封深度不应【小于0.2》5m
】 , 水《封,。井设置通风管可【将井内有害》气体及时排出其【。直径不得小》于100mm 设】置时应注意
】
— (1)避开—锅炉房?或其:他,明火:装置
【
》(2)不得靠—近操作台或》通风机进口
!
《 (3)》通,风管:有足够的高度使有】害气体在大气中充】。分扩散
】
(—4)通?风管处设立标—识避免工《。。作人员靠近》
【 水封井底设置!沉泥槽是为了养【护方便其深度一【般采用?0.5m~0.【7m
【
5.6.》3 水《封井位?置应考虑一旦管道内!发生爆?炸,时造成的影》响最小故不应设在车!行道:和行人众多的地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