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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