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电气仪表安装
12.4.5~12.4.8 由于氢气具有易燃易爆和易扩散、易渗漏等特点,本规范规定加氢站内的电气仪表及其线、缆的安装除了应遵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外,还应符合这四条规定。其中第12.4.5条根据取消合建站原则作此修改。第12.4.6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 51410的有关规定,将防火密封措施修改为防火封堵措施。
12.4.9 本条是对仪表盘包括现场显示器、传感器、报警装置探测器以及自控系统安装、调试的规定。
(1)由于氢气密度仅为空气的1/14,为了及时检测规定位置空气中氢气浓度值,作了本条第3款规定。
(2)加氢站的自控系统是保证氢能汽车加氢过程正常操作必须具备的条件,它也与报警系统共同确保加氢站安全、稳定的运营管理,为此作了本条第4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