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站址选择
4.0.1 加氢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消防安全的要求,并应设置在交通方便的位置。
4.0.2 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设一级加氢站。
4.0.3 城市中心区的加氢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应设在城市主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4.0.4 此条删除。
4.0.4A 加氢站的氢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A的规定。
4.0.5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有关规定。
4.0.6 此条删除。
4.0.7 此条删除。
4.0.8 冷水机组、预冷机组系统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宜按工艺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