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 核电厂变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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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 核电厂【变形监测《项,目应包括厂区内核岛!、常规?岛等重要建(构)筑!物、水工建筑—。物、边坡等的变形】监测
】10.10.2 !核,。电厂变形监测基准】网宜由次《级网的基《准点和?工作基点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点位【应选在主厂》。区周边、变》形影响区域之外【、,稳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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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基点数量宜为6【个~8?个,宜选在核岛和常【。规岛等主厂房周【。围且使用便》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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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布设【应整体设《计并应?进行一次布网
】
《10.1《0.3 核—电厂项目变形监测】点,。应埋设在《。监测体上且最—能反映变形》特征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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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4 核电》厂项目变形》监测应根据》适用对象选择相应】的精度?等级核岛《、常规岛等主体【建筑物变形监测【应按本标准第1【0.1?节中二等变形—监测要求施测附属设!施、边坡、》水库坝体、码头、环!廊基础等《的变:形监测?可按本标准第1【0.1节中三—等,变形监测要求施测】
—。10.10.—。5 核《岛、常规岛等—重要建(构)筑物应!。。有独立的变》形测量监测系统同】时应:满足工?程设计对《变形监测的要求;在!工程建设中对各项监!测设施应随》施工的进《。度预先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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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6 核电厂!项目水平位移—监,测可采用测角前方交!会法、边角交会法】、极坐?标法、小角法、【经纬:仪投点法、》视准:线法、正垂线或倒】垂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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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7 核电厂】项目核岛、常规岛等!建筑物的垂直位移】监测宜采用精密【水准测量方法—在无通视条件—或无法立尺观测的】地方可采用静力【水准法监测单—体,构件可采《用测微水《准仪:或机械倾斜仪、【电子倾?斜仪等进行测—量
》
10.10【.8 核岛、常规!。岛等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应按《照设计图埋设在下列!位置:处宜设置观测点【
【 1 》 建筑物四角或【沿,着外墙每10—m~15《。m处或每隔2根【~3根柱子》柱,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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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裂:缝、沉?降缝或伸《缩缝的两侧;
【
《
》3 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的接壤处—可埋设在建筑物不同!结构的分界》处;
! 4《 烟?囱、水塔或大型【储,藏罐等?高耸构筑物的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个构筑物!不,得少:于4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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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9】。 :。核岛、常规岛等建】筑物在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周:期应按照施工进【度和荷载变化情况】确定施?工期间宜每3个【月观测?1次施工过程中【若遇暂停《工停工后及重新【。开工前?应各观测1次停工】期间的监测宜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运营期间第—。1年应观测1—次之后宜每3年观测!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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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0 ? 核电?厂水坝变形监测的】点位布设《、精:度和监测周》期应符合本标—准第:10:.6.?3,条~第10》。。.6.5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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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 核电厂边】坡和高边坡监测的】点位布?设可:根据边坡《的,高度按上、中、下成!排布点应同时—进,行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监测周期—。宜为每月观》测1次并可根据旱】、雨:季和位?移速率的变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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