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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0  核电【。厂变形监测 ! 10.【10.1  核电】。厂变形监测项目【应包括厂区内核岛】、常规?岛等重要《。建(:构,)筑物、水》工建筑物、》边坡等的变形监【测 : 10.】10.2  核电厂!变形监测基准网宜】由次级网的基准点】和工作基点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点?位,应选在主《厂区周?边,、变形影响区—。域之外、稳固的【位,置; 》     【2  工作基点数量!宜为6个~8个宜选!在,核岛和?常规岛等主厂—房周围且使用便利的!位置:;, ,  —   3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布】设,。应整体设计》并应:进行一次布网— : 10.10!。.3  核电厂项目!变形监测点应埋【设在监测体》上且最能反映—变形特征的部—位 《。 ?10.1《0.:4  核《电厂项?目变形监测应根据适!。用对:象选择相应的精度】等级核岛、常规【岛等主体建》筑,物变形监测应按本标!准第10.1—节中二等变形监测】要求施测附属设施】、边坡、水库—坝体、码《头、:环廊:基础:等的变形监》测可按?本标准第《10.1《节,中三等变形》监测要求施测 【 : 1《0.10.》5  核岛、—常规:岛等重要建(构)】筑物应有独立的变形!测量监测系统—同时应满足工程设】计对:变形监测的》要求;在工程建设】中,对各项监测设施应】随施工的进度—预先埋设《。。。 ?。 10.10.!6  核电厂项目】水,平位移?监,测可采用测角前方】交会法、边角交【。会法、极坐标法、】小角法、经纬仪投点!法,、视准线《法、:。正垂线或《倒垂:线法 】10.10.7  !。核电厂项目核岛【、,常规岛等建筑物的垂!直位移监《测宜采用精密水准测!量方法在《无,通视条?件或无法立尺观测的!地方可采用静力水】准法监?测单体?构,件,可采用测微水准【仪或机?械倾斜仪、》电子倾?斜仪等?进,。行测:量 》。 :10.?10.8《  核岛、常规岛等!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应按:照,。设计图埋设在—下列位置处宜设置】观测点 !    《1 : 建筑物四角或沿着!外墙每10m~15!m处或每《隔2根~3根柱子】柱基:上; 《   —。  2?  裂缝《、沉降缝或伸—缩缝的两侧; 】     3!  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的接】壤处可埋设在建筑物!不同结构的》分界处; 》     !4 : 烟囱、水》。塔或:大型储藏罐》等高耸构筑物的【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个构《筑物不得少于4个】点 ? ,。 ?1,0.10.》9  ?核岛、?常规岛等建》筑物在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周期《应,按照施?工进:度和荷载变化—情况确?。定,施工期?。间,宜每3个月观—测1次施工过程中若!遇暂停工停工后【及重新开工前应各观!。测1次停工期—间的监?测宜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运营期!间第1年应观测1】次之后宜每3—年观:测1次 — 10.10】.,10  核电厂【水坝变?形,监测:的点位?布设、精度和—监测:周期应符合本标准】第10.6.3条】~第1?0.6?.5条?的有关规《定 1】。0.1?0.11 》 核电?厂边坡和高边坡监测!的点位布《设可根据《边坡的高《度按上、中、—下成:排布点应同时—进,行,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监测【周期宜为每月观测】1次并可根据—旱、雨?季和位移速》率的变化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