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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工业与民用建【筑变形监测 【 —10.5.1  】工业与民《用建筑变《形监测项目应根【据工程需要按表1】0.5.1》选择 《 — 》 》10.5.2—。  拟建建筑—场地的沉降》观,测应在建《筑施:工前进行变形观测可!。采,用四等监测》精度点位间距—宜为30m~5【0m: —10.5.3  基!坑,的变形?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基坑变—。形监测的精度不【。宜低于三等;— —    2》  变形观测点【的点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基坑深度、支护结!构,和支:护设:计要求综《合布设;《普通:建筑基坑变》形观测点点位—宜布设在基》坑,的顶:部周边点位间距【宜,为,10m~20m;】危险性?。较大的基坑变形【观测:点点位宜布设在基】坑侧壁的顶》部和中部《;变形敏感》的部位还应加测【。断面或埋设应力【和位移传感器—; ? ?    《 3  《水平位?移监测可采用—极坐标?法、交会法》等垂直位移监测【可采用水准测量方法!、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等; 《 ,     4!  基坑变》形监:测周期应《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开【挖速度?或降水速度加快【引起变?。形速:率增大时《应增加观测次—数至每周或每—3天观测1》次;当变《形量接近预警值【或有事故征》兆时:应持续?观,测; —     5  !。基坑开始开挖至回】填结束前或》在,基坑降水《期,间还应?对,基坑边缘外围—。1倍~?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或受影响的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地面等进行变形【监,测 : 《 10.5.4  !对有基坑回弹监测】。要求的?建(构)《筑物基坑应根据【需要或设计》要求进行基坑回弹观!。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回弹变形—观测点宜布设在基】坑的中心和》基坑中心的纵横轴线!上能反映回弹—。特征的位置轴线上距!离基坑边缘》外的2?倍坑深?处也应设置回弹变形!观测点?; —    《 2  《钻孔深度应》钻至基底《面下20《0mm~5》00mm钻孔—应垂直并应》进行孔壁保护处理】; 【。。    3 — 埋设的观测—标志应埋入基—底面下100m【m~200mm钻孔!底部应?回填:白灰或其他颜—色材料2m》~3m; 》 : ,。 ,。   ?  4  基坑回弹!变形观测精度—等级宜采用》。。三等变形监测精度】; :。 ?     —5  回弹》变形观测点的高【程宜采用水准测量方!法并应在基坑开【挖前、开挖后及浇】灌,基础前各《测定1次对传递高】程的辅助设备应进行!温度、尺《长和拉?力等项修正 】 ?10.5.5  重!要的高层建筑—或大型工业建—。(构)筑物应根据】工,程需要或《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土的分《层垂直?位移观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地基!土分层垂直位移【观测点?位应靠近建》(构)?筑物的?地基中心布设;【 》     2—  观测标志埋设】的深度最浅层应【埋,设在基础底面下【5,0,0mm最深层—。应,超过:理论压缩层》厚度;? ?     3】  观?测标志应由内管和保!护管组成内管顶部应!设,置半:球状的?立尺标志;》 , 》    4  地基!土的分层《垂直位移观测宜采】用,。三等精度并应在【基础浇灌《前开始;观测的周期!宜符:合,。本标:。准第10.5.8条!第3款的规定 【 : , 10.5.【6  ?地下水位《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监测孔》(井)的布设应兼顾!施工区至河流(湖、!海)的距离》、施工区《地,下水位、《周,。边水域水位等因【素;: , : :     2  监!测孔(井)的—建立:可采用钻孔加井【管进行?也可:直接:利用区?域内的水井》; ?。 ,     3 ! ,水位量测宜》与沉:降观测同步但—不得少于沉降—观测的?次数 】10.?5.:。7 : 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的水平位【移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平!位移观测点》应布设在建(构)】筑物的下列部位【 《      1)!建筑:物,的,四周墙角和柱基【上以及建筑沉—降缝的?顶部和?底部:; ?   —   2)》当有:建筑:裂缝时?还应布设在裂—缝的两边; 】。    —  3)大型构筑】物的顶部《、中部和下部 !     【2  观测标—志宜采用反射棱镜、!反射片、照准觇【牌或变径垂》直照准杆;》 : 《。    《3 : 水平位移观测【周期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确定 《。 10.】5.8  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建《(构)筑《物的下?。列部位 《 :      1!。。)建(构)》筑物的四周》墙,。。角及沿外墙每10】m,~15m处或每【隔2根?~3:根柱基?上; 》 ?    《 ,2)沉降缝、伸【缩,缝、新旧建(—构)筑物或高低建】(构)筑物接壤处的!两侧; 】      3)】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接壤处、】建(构?)筑物不同结—构分:界处:的两侧; 【      4!)烟囱、《水塔和大型储藏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且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个,点; ? ?    》 , 5)?基础:底,。板的:四角和?中部:; 》。。 ,      —6):建(构)筑物出现】裂缝时布设在裂缝两!。侧  】  : 2  《沉降观测标志的【。。埋设高度宜高出室】内地坪0《。.2:m~0.5m对于】建筑立?面后期有贴面装【饰的建(构)筑【物宜预埋螺栓—式活动标志》 ? ,     3  !高层建筑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周期应每!增加1层~2层观测!1次;封顶后—应每3个月观测1次!应观测1《年若最后2个—观测:周期的平均沉—降速率小于0.【02mm/日可【认为整体趋于—。稳定若各沉降观测点!的沉降速率均小于】0.0?。2mm/日可终止】观测;不满足时应】。继续:按3个?月间隔进行观—。测应在最后两期建筑!物稳定指《标符合规定停止观测!   】  4?  工业《厂房或多层民—用建筑?的,沉降观测总次数不】应,。少于5次竣工后的】观测周期可根—据建(构《)筑物?的稳定?情况确定 】 , 10.5.—9 : 建(构)》筑物的主体倾斜【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整体倾—斜观测点宜》。布设在建(构—)筑物竖《轴线:或其平行线的顶部】和底部分层倾—斜观测点宜》分层布设《高低点; 】     2 】 ,倾,斜观测标《志可采用固》定,标志、反射片或【建(构)筑物的特】征点; 《 《   ?  3 《 倾斜观测精度【宜采用三《等水:。平位移的观测精度】; 《     【4  观测》方法可采用经纬仪投!。点法、前方交会法】、正垂线法、激光准!直法、差异沉降【法,、倾:斜仪测记法等 【 10【.5.10  当建!(构)筑物出现裂缝!且裂缝不断发展时应!进行建筑裂缝观测】裂缝观测应》满足本标准第10.!。4.14条》的要求 】 10.5.11 ! 当对建(》构)筑物进行—。日照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  变形【观测点宜设置在监测!体受热面不同的高】度处; 】   ? , 2  日照—变形的观《测时间宜选在夏季的!高温天进行;普通观!。测项目可在》白天时间《段观测?应从日出前开—始,定时观测《至,日落后停《止;  !   3《 , 在每次观测的同】时应测出监测体向】阳,面与背阳面的—温度并应测定—即时的风速、风【向和日照强度;【。 》     》4  观测方法应】根据日照变形的【特点:、精度要求、变形】速率以及建(—构,)筑物的安全—性等指标《确定:可采用交会》法、极坐标》法、激光准直—。法、正?倒垂线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