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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变形《监测 — 》 10.1  一般!规定 ! 10.1.1 】 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建筑《场地、地基基础、水!工建筑物、》。地下工程建(构)】筑物、桥梁、滑坡】、核:电厂等的变形—监测 1!0.1.《2  重要》的工程建(》构,)筑:物在工程设计—时应:对变形监测的内【容,和范围做出要求并应!由有关单位制订变】。形,监测技术设计方案首!次观测宜获取监【测体初始状态—。的,。观测数据 【 ?10.?1,.3:  变形监测的【等级划分及》精度要求应符合表1!0.1.3》的,规定 《 《。 , , : 】1,0.1.《4  变形监测【网的点?位的构成宜》包括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观测点点《位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基准点应选在【变形影响区域—之,外稳固的位置;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基准《点;:大型工?程项目水平位—移基准点应采用【带有强制归心装【置的观测墩垂—直位移基准点—宜采用双金》属标或钢管标;【    !。 2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且方便使用》的位置;设立—在大型工《程施工区域内的【水,平位移监《测工作基点宜采【。用带有强制归心【装置的观测墩垂【直位移?监测工作基点可采】用钢管标;对通【视条件好的小型【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可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 》 , 《    3  变】。。形观测点应》设立在能反映监测】体变:形特征的位置或监测!断面上监测》断面应分为关键【。断,面、重?。要断面和一般断【。面需:要时还?应埋设应力、应变】传,感器: ? 10》.1.5  —监测基?准网应由基准点和】。部分工作基点构成】。监测基准网应每【半年复测一次;当】对变形监测成果【产生怀疑时》应随时检核》监测基?准网 【 10.1.—6  ?变形:监测网?应,由部分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观测点构成—监,测周期应根》据监测体的变—形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和》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期间应根据变形量】的,变化:情况调整《 1【0.1.7 — 首期监测应进行】两次独立《测量之后各期的变】形监测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宜采—用相同的图形(【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 , 2  《宜使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     】3  观《测人员宜相对固定;! , : ?    4  宜】记录工况《及相:关环境?因素包?括,荷载、温度、降【水,、水位等《;, —    5》  宜采用》同一基准处理数【据 10!.1.8  —变形:监测作?业前应收集》相关水文地质、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图!纸并应根据岩土工程!地,质条件、工程—类型、?工程规模、基础埋】深、建?筑结构和《施工方?法等因素进行变形】监测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应包?括监测的《目的、技术依—据、精度《等级、监测方—法、监测《。基准及基《。准网精度估》算和点位布设—、观:测,周期、项目预—警值、使用的仪器设!备、:数据处理《方,法和:成果质量检验—等内容 》 《10.?1.9  观测前】应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进《行检查、校正并【应做:好记录每期观测结】束后应将观测—数据转存至计—算,机,。并,应进行处理》。 10】.1:.,10  变形监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通知建设】单位提高《监测频率或增加【监测内容 】 ,     1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达到变形预警值】。或接近允许值; ! ,     【2,。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变化异常;—  【   3  —建(构)筑物的裂缝!或地表的裂》。缝快速扩《大 10!。.1.11  重要!。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变形监—测应结合工程运营】管理需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监?测或进行自》动化监测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