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 竣【工总图的编绘
【
9.!2.1? 竣工总图的编】绘应收集《下列:。资料
【
《 1: 总平面布—置图;
!。 2 — 施工设计图;
】
— ?3, 设计变更—文件;
》
》 4 施工】检测记录《;
》。。
,
5 】竣工:。测量:资料;
】
6 【 其:他有关资《料
:
?
,
9.2.2 编!绘,前应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实地》对,照,。检核并应实测不【符之处的位置、高程!及尺寸?。
9.】2.3 竣—。工总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地面建(构)】筑物应按实际竣工】位置和?。形,状进行编制》;
?。
】2, 地下管道及【隐蔽:工程应根据》回填:前的:实,测坐标和高》程记录进行编—制;
《
?
? 3? 施工中若有变更!应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编制:;
:
》 4 资】料与实地不符时应】。按实测资料》编制
【
9.2.》4 : 竣工总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绘出地面的建(构)!筑物、道路、铁【路、地面排水沟【渠、树木及绿化【地等;
》
》 2《 :矩形建(构)筑【物的外墙角》应,注明两个《以上点的坐标;
】
!3 圆形建(构】)筑物应注明—中心:坐,标及接地《。处半:径;
—
4【 主要建筑物应】注明室内地坪高【程;
! 5 》 道路的起》。终点、交叉点应注明!中,心点:。。的坐标和《高程弯道《处应注明交角、【半径及交《点坐标路面应—。注明宽?度及铺装材料—;
?
6! 铁路中》。心线的起《终点、曲线交—点应:注明坐标曲线上应注!明曲:。线的半径、》切线:长、曲线长、—外矢:矩、偏角等曲线元素!铁路的起终点、变坡!。点及曲线的内—轨轨面应注明高程;!
! ,7 当不绘制【分类专业《图时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动力管道、工艺】管道、电《力及通?信线路等在总图上】的绘制还应符合本】标准第9《.2.5《条~第9.2—.7条的规》定
?
9.2【.5: 给水排水—管道专业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给水管道应绘出地】面给水?建筑:物及各种《水处理设施和地上】、地下各《。。种管径的《给水管线及》附属设备;管—道的起终点》、交叉点、分支【点应注明坐标;【变坡处应注》明,高程;变径处应注】明,管径及材《料;不同型号—的,检查井应绘制—详,图;当图上无法按】比例:绘制管道结点时【可用放大《。。详图表示;
—
,
,
? , 2 》 排水管道》应绘:出污水处理构筑物】。、水泵?站、检?查井、?跌,。水井、水封井、【雨水:口、排出水》口、化粪池以及明】渠、暗渠等;检查井!应注明中心坐标【、出入口《管底高程、井底高程!、,井台高程《;管道应注》明,管径:、材质?、坡:度,;对不同类型的检查!。。井应绘出详图;【
《
《 , 3 给》水排:。水管道专业图上还应!。绘,。出地面?有关建(构)筑【物、铁路、》。道,路等
9!.,2.6 》动,力、工?艺管:道,专业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绘《出管道?及有关建(构)筑】物;管道的》交叉点、起终点应】注明坐标《、高:程、:管径和?材质;
—
:。。
2— 对于沟道敷设】的管道应在适当【地方绘制《沟道断面图并应标】。。注沟道的尺寸及【各种管道的位—置,;,
:
3! 动力《、工艺管道专业图上!还应绘出地面有【关建(构)》筑物:、铁路、道》路等:
9.2!.7 电力及通】信线路专业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电力线路应绘出总变!电所、配电站、车间!降,压变电所、室内外】变电:装置、柱上》变压器、铁塔、电】杆、地?下电缆检查井等;】并应注明线径、输】电导线数、电压及】送变电设备的型【号,、容量;
【
? 2 通信!线路应绘出中继站、!交接箱?、分线盒(》箱)、电杆、地下】通信电?缆人孔等;
—
【。 3 各种线】。路的起终点、—分支点、交叉点的电!杆应注明坐标—线路与道《。路交:叉处应注《明净空高;
—
,
?
4 】地下电缆应》注明埋设深度—或电:缆沟的沟底高程【;
】 5 —电力及通《。。信线路专业图—上还应?绘,出地:面有关建(构)【筑物、铁路、—道路等
!9.2?。.8: ,。。 ,当竣工总图中图面】负载大但管线不密】集时除绘制总图【外可将各《种专业管线合并绘】制成综合管》线图综?合管线图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第9.2.5!条,~第9.《2.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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