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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竣工总图》的编绘 《 【9.2.1》  竣工总图的编】绘应收集《下列资料 !     1  】总,平面布置图》; 》  ? ,  2 《 ,施工设计图》; 《   》  3  设计变更!文件; !    4  【施工检测记》录; 》 :     5  】竣工测量资料—;   !。  6  其他有】关资料 【 , 9.2.2—  编绘前应—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实地对照》检核并应实测不符之!处,的,位置、高程及尺寸 !。 ? 9.2》.3  竣》工总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地面建(构)筑物】应按实际竣工—位置和形状进—行编制; 】 :。    2  地下!管道及隐蔽》工程应根据回填【前,的实测坐《标和高程记录进行】编制; !   ? 3  《施工中若有变更应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编制; 《 《     4  资!料与实地《不符时?应按实测资料编制】。 9【.,。2.4  竣工【总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绘出地面的建【。(构)筑物、道路、!铁路、地《面排水沟渠、树木及!绿化地等; 【     2!。  矩形建(构)】。筑物:的外墙角应注明两个!以上点的坐标—;,。。 ,  — ,  3  圆形【建(构)筑物—应注明中心坐标及】接地处半径; 】 ?  :   4  主要】建筑物应注明室内】地坪高程《;  】   5  道路】的起终点、交叉【点应注明中心点的】坐标:和高程弯道处—。应注明交角、半径】及交点坐《标路面应注明宽度及!铺装材料; !     6  !铁,路中心线《的起终点、曲—线交点应注明坐标曲!线上:应注明曲《线的:半径、切线长、曲线!长、外矢矩、偏【角,等曲线元素铁路的起!。终点、变坡点—及曲:线,的内轨轨面应注明高!程;: —  : , 7  当不绘制分!类专业图《时,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动:力管道?、工艺管道、—。。电,力及通信线》路,等在总图上的—绘制:还应符合本》标准:第,9.2.5条~第】。9.2.7条的规】定 》 9.2.5  !给水排水管道专【业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给水管《道,应绘出地面》给水建筑物及各【种水处理设施—和地上、地下各种】管径的给水管线及附!属设备;管道—的起:终点、交叉点、【分支点应注明—坐标;变坡处应注明!高程;变径处应【注,明管径及材料;不】同型号的检》查井应绘制》详图;当图上无【法按比例《绘制管道《结点时可用放—大详图表示; !     2】  排?水管道应绘》出污水处《理构筑物、》。水泵站、检查井【、跌水?。井、水封井》、,雨水口、排出—水口、化粪池—以及明渠、暗渠等】;检查井应》注明中心坐标、【出入口管底》高程、井底高程、】井台:高程;管道应注明管!径、材质、坡度;对!不同类型《的检:查,。井应绘出《。详,图,;, :    【 3  《给水排水管》道专业?图上:还应:绘出:地面:有关建(构)筑物、!铁路、道路等 ! 9.2.6 ! 动力、工艺—管,道专业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绘出】管道:及有关建(》构,)筑物;管道的【交叉点、起终点应注!明坐标?、,高程、管《径和材?质,。; —  :   2  对于沟!道敷:设的管?道应:。在适当地方》绘制沟?道断面图并》应标:注沟道的尺》寸及各?。。种管道的位置;【 , ?     3  !动力、工艺管道专】。业,图上还?应绘出地面有关建(!构)筑物、铁路【、道路等 》 9.【2.7  》电力及通信线路专业!。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力:线路应绘出总—变电所、配电站【、车间降压变电所】、室内?外变电装置、柱上变!压器、铁《塔、电杆《、地下电缆检—查井:等;并应注明线径、!输电导线数、电压及!送变电设备的型号】、容量; —     】2  通信》。。线路应绘《出中:。继站、交《接箱、分线盒(箱】。)、电杆、》地下通信电缆人孔】等; 《 《    3 — 各种?线路的起终点、【分支点、《交叉点的《电杆应注《明坐标线路与道【路交叉?。处应:。注明净空高; ! ?    4》  地下电》缆,应注明埋设深度或电!缆沟的沟底高程【; —。     5 【 电力?及通信线路专业图上!还应绘出地面—有关建?(构)筑物、铁路】、道路等 】 9.2.8 】 当竣工总图中图】面负载大但管线【不密集?时除绘制总》图外可将《各种专业管线合并绘!制成综合管线图综】合管:线图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第9》.2.5《条~第9.2.7条!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