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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  竣【工总图的编绘 【 9.!2.1?  竣工总图的编】绘应收集《下列:。资料 【    《 1:  总平面布—置图; !。    2 — 施工设计图; 】  —   ?3,  设计变更—文件; 》  》   4  施工】检测记录《; 》。。 ,     5  】竣工:。测量:资料; 】     6 【 其:他有关资《料 : ? , 9.2.2  编!绘,前应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实地》对,照,。检核并应实测不【符之处的位置、高程!及尺寸?。 9.】2.3  竣—。工总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地面建(构)】筑物应按实际竣工】位置和?。形,状进行编制》; ?。     】2,  地下管道及【隐蔽:工程应根据》回填:前的:实,测坐标和高》程记录进行编—制; 《 ?   ?  3?  施工中若有变更!应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编制:; : 》    4  资】料与实地不符时应】。按实测资料》编制 【 9.2.》4 : 竣工总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绘出地面的建(构)!筑物、道路、铁【路、地面排水沟【渠、树木及绿化【地等; 》  》   2《  :矩形建(构)筑【物的外墙角》应,注明两个《以上点的坐标; 】     !3  圆形建(构】)筑物应注明—中心:坐,标及接地《。处半:径; —     4【  主要建筑物应】注明室内地坪高【程;  !   5 》 道路的起》。终点、交叉点应注明!中,心点:。。的坐标和《高程弯道《处应注明交角、【半径及交《点坐标路面应—。注明宽?度及铺装材料—; ?     6!  铁路中》。心线的起《终点、曲线交—点应:注明坐标曲线上应注!明曲:。线的半径、》切线:长、曲线长、—外矢:矩、偏角等曲线元素!铁路的起终点、变坡!。点及曲线的内—轨轨面应注明高程;!    ! ,7  当不绘制【分类专业《图时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动力管道、工艺】管道、电《力及通?信线路等在总图上】的绘制还应符合本】标准第9《.2.5《条~第9.2—.7条的规》定 ? 9.2【.5:  给水排水—管道专业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给水管道应绘出地】面给水?建筑:物及各种《水处理设施和地上】、地下各《。。种管径的《给水管线及》附属设备;管—道的起终点》、交叉点、分支【点应注明坐标;【变坡处应注》明,高程;变径处应注】明,管径及材《料;不同型号—的,检查井应绘制—详,图;当图上无法按】比例:绘制管道结点时【可用放大《。。详图表示; — , , ? ,   2 》 排水管道》应绘:出污水处理构筑物】。、水泵?站、检?查井、?跌,。水井、水封井、【雨水:口、排出水》口、化粪池以及明】渠、暗渠等;检查井!应注明中心坐标【、出入口《管底高程、井底高程!、,井台高程《;管道应注》明,管径:、材质?、坡:度,;对不同类型的检查!。。井应绘出详图;【 《   《 , 3  给》水排:。水管道专业图上还应!。绘,。出地面?有关建(构)筑【物、铁路、》。道,路等 9!.,2.6  》动,力、工?艺管:道,专业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绘《出管道?及有关建(构)筑】物;管道的》交叉点、起终点应】注明坐标《、高:程、:管径和?材质; — :。。     2—  对于沟道敷设】的管道应在适当【地方绘制《沟道断面图并应标】。。注沟道的尺寸及【各种管道的位—置,;, :     3!  动力《、工艺管道专业图上!还应绘出地面有【关建(构)》筑物:、铁路、道》路等: 9.2!.7  电力及通】信线路专业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电力线路应绘出总变!电所、配电站、车间!降,压变电所、室内外】变电:装置、柱上》变压器、铁塔、电】杆、地?下电缆检查井等;】并应注明线径、输】电导线数、电压及】送变电设备的型【号,、容量; 【 ?    2  通信!线路应绘出中继站、!交接箱?、分线盒(》箱)、电杆、地下】通信电?缆人孔等; —   【。  3  各种线】。路的起终点、—分支点、交叉点的电!杆应注明坐标—线路与道《。路交:叉处应注《明净空高; — , ?     4  】地下电缆应》注明埋设深度—或电:缆沟的沟底高程【;  】   5  —电力及通《。。信线路专业图—上还应?绘,出地:面有关建(构)【筑物、铁路、—道路等 !9.2?。.8: ,。。 ,当竣工总图中图面】负载大但管线不密】集时除绘制总图【外可将各《种专业管线合并绘】制成综合管》线图综?合管线图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第9.2.5!条,~第9.《2.7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