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 竣工?总图:的编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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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1 竣工总图的!编绘应收《集下列?资料
》
《 1 》 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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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施工设《计,。图;
》
? : :3 设计》变更文?件;
! 4《 施工检测记录】;
《
? 《5 竣《工测量?资料:;
?
?
, : :。6,。 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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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编绘前】应,。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实地对《照检:。核并应实测不符之】处的位置、高—程,。及尺寸
《
9.2】。.3 竣》工总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地面建》(构)筑物应按实】际竣工位置和形【状进:行编制;
!
2 地!下管道及《隐蔽工?程应根?据回填前的》实测坐?标和高程《记录进行编制;
】
?
—3 施工中若【有变更应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编制《;
《
》 :4 ?资料与实地不符【时应按?实,测资料编《制
》
9.2》.4 竣工总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绘出地面的【建(构)《筑物、?道路、铁路、地面】排水:沟渠、?。树木及绿《化地等?;
】 2《。 矩?形建:(构:)筑物的外墙角应注!明两个以上点的坐】标,;
【 3 【圆形建(构)—筑物应注明中心坐】标及接?地处半径;》。
】 4 主要【建筑物应《注明室内地坪高程】;
】 5《 道路的起终点】、交叉点《应注明中心点的【坐,标和高程弯道处应】注明交?角、半径及交点坐】标路面应注明—宽度及铺装材料【;
?。
,
《 6 铁路】中心线的起终—。点、曲线交点应注明!坐标:曲线上应注明—曲线的半径、—切线长、曲线长【。、外:。矢矩、偏角等曲线元!素,铁路的起终点、【变坡点及曲线的内】轨轨面应《注明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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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当不绘》制分类?专业图时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动力管》。道、工?艺管道、电力—及通信线路等在总图!上的绘制《还应符合本标准第9!.2.?5条~第9》.2.7条的—规定
】9.2.5 — 给水?排水管道专业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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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给水管【道,应绘出地面给水【建,筑物及各种水—处理设施和》。地上:、,地下各种管径的给】水管线及附》属设备;管道—。的起:。终点、交《叉点、分支点应注】明坐标;变坡处应注!。明高程;变径处【应注:。明管径及材料;不】同型号的《检查井?应绘:制,详图;当《图上无法按比—例绘制管道结点时可!用放大?详图:表示;
《
— 2 排水】管道应绘《出污水处理构筑物】、水泵站、检查井】、跌水井、水—。封井、雨水口、排出!水口:、化粪池以及明渠】、暗渠等;》。检查井应注明中心坐!标、出入口管底高】程、井底《高程、?井台高?程;管道应注明管】径、:材质:、坡度;《对不同类《型的检查井应绘【出详:图;:
】 3 《 给水排《水管道专业图—上还应绘出地—面有:关建(构《)筑:物、:铁路、道《路等
?
9—.2.6 —动力、工艺管道专业!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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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绘出管《道及有?关建(构《)筑物;管道—的,交叉:。。。。点,、,起,终点应注明》。坐标:、高程、管径—和材质?;
》
》。 2 对于沟【道敷设的管道应【在适当地《方,绘制沟道断面图【并应标注沟道的【尺寸及各种管道的】位置;
! : 3 动—力、工艺《管道专业《图上还应绘出地面有!关建(构)筑物、】铁路、道路》等
9.!2.7 电力及】通信线路《专业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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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电力!。线路应?绘出总变《电所、配《电站、车间降—压变电?所、室内外变—电装置、柱》。上变压器、》铁塔、?电杆、地下》电,。缆检查井等;并【应注明线《径、输电导线数【、电压及送变—电设:备的型号、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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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信线路应绘出中】继站:、交接?箱、分线盒(—箱)、电杆》、地下通信电—缆人:孔等;
! ? 3 各种—线路的起终点、分】支点、交叉点的电】杆应注明坐标线路与!道,路交叉处应注明净空!高;
】 4 — ,。地下电缆应注明埋设!深度:或,电缆沟的沟底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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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电力及通《信线路专业》图,上还:应绘出地面》有关建(构)筑物】、铁路、道》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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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 —当,竣工总图中图面负载!大但管线不密集【时除绘制总图—。外可将各种专业管】线合:并绘:制成综合管线图综】合管:线图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第9.2】.5条~第9—.2.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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