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自流和压力管线【测量
【。。
,
6.4.1 !自流和压力管线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RT!K图根控制测量方法!或导线测量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当采:。用RTK图根控制测!量方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应沿】线路每隔10km成!。对布设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点并应埋设【标石标石的埋设规】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
《。 , 2)—所有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点应靠近【线路中?心布设;
》。
,
【 3)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点应采用》静态模?式进:行观测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2节的有关【规定;
—
? , 4)线【路其他控制》点可采用卫星定位实!时动态图根控制测】量并符合本标准第5!。.2.?8,。条的:规定
《
】2 当《采用:导,线测量方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自流和压力管!线,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
,
?。
【 2)导线的起【。点、终点及每间隔】不大于30km的】点上应与《高等级?平面控制点联测当】不具:备,导线联测条件时可分!段,测设卫星《。定位测量检核控【。制,点,
】 3《)导线点《。宜埋设在管》道,线路附近且在—施工干扰区的外【围管道线路的—起点、终点》和转角?点也可作《为导线点
】
6.4.2 !自流和压力管—线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自流【和压力管《线高程?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
:
! 2 》卫星定位高程测【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4:。节的有关规定
】
6.4.】3 自《流和压力管线的【中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当管道—线路相邻转》角点间的距离大【于1km或不通视】时应加测方》向点
—。
—2 线路的起点、!终,点、转角点》和方向点的》位置和?。高程应实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当—采用极坐标法—测量时应一测—回测定角度、距离距!离读数较差应小于2!0mm;高程—可,采用:变化镜高的》方法各测一次两次所!。测高差较差》不应:。大于0.2》m;
! 2)当采】用RTK测量方法】时每点应观测两次两!次测量的纵、横【坐标及高《程的较差不应大【于0:.2m
》。
:
3【 当管道线—路的转弯为》曲线时应《实测线路偏角、【计算曲线元》素、测设曲线的起】点、中点和终点
】
:
4】 断链桩应—设置在?管道线路的直—线段不得设置在穿跨!越段或曲线》段;断链桩上—。应注明管道线路【来向和去向的里程
!。
6—。.4.4 管线的!断面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纵断面测量时!在转角点与转角点之!间或转?角,点与方向点之间应进!行附合;距离相【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500》高程闭合差不应【。超过:0.2√《nn应为测站数【;
《
2】 纵断面测量【的相邻?断面点间距》不,应大于图上50mm!;在:地形变化处应加测】断面点局部高—差小于0.》5m的沟坎》可舍去;当线路通过!河流、水塘》、道路或其他管【道时也应加测—断面点;
!。
《 3 横断—面测量的相邻—断面点间距不应大】于图上?2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