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 铁路、《。公路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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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或导《线测量?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3《.2节、《第3.3节的有关规!定,导,线总:长不宜超过相—应等级导线长—度限值?的2倍;高》程控制应布设成附合!路线应符合本标准第!4.2节中四等水准!测,量的有关规定高速】铁,路测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 【。10601》的有关规定
!
6.2.2 】 铁路?、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平,面,。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或导线测量方法!。。导线:的起点、终点—及每:间隔:不大于30km的点!上应与高等级控制】点联测检核;当不具!备联测条件时—可分段?增,设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点
—
— :。。 2 《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
— 3 分段增设】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点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3.2《。节的规定
】
:6.2.3 — 铁路、《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高程】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
—。 2 水】准路线应每》隔30km》与高等级水准点联】测1:次
》
6.2.—4 定测》放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作业前—应收集初《测导线或航测像控】点的测?量成果并应》对初测高程》控,制点逐一检》测,。高程较差的限值【应按下式《计算
】。
—式中△h《高差较差的》限值(mm);
】
— 《 L检查路线长【度单位为km
!
《 2 放线测!。量,应根据图纸上定【线线位?采用RTK》法、极坐标法、拨】角,法或支距法进行【
?
,
: 《3 若需》要测放线路交—点时应对《交,点的水平角进行观测!正交点?应观测一《测回副交点》应,观测两测回副交点】测回间角值较—差的限值应符—合表6.2.4-】1的规定
!
】 :。 4 线路—中线测量应与初测导!线、航测像控点【。或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点联?测联测?间隔宜为5km【特殊情况下不应大】。于1:0km中线联测闭】合差的限差应符合表!6,.2.4-2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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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定测中线桩位】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线路中线上应!设立线路起终点桩】、千:米桩、百米》桩,、平曲线控》制桩、桥梁》。或隧道轴线控制桩、!转点桩和断链桩【并应根据竖曲—线,的变化加《桩
《
— 2 ? ,线路中?。线桩的?间,距直线部分不—应,大于50m平曲【线部分宜为20m】当铁路曲线半径大】于800m且—。。地势平坦时中线桩】间距可为4》0,m当公路曲》线半:径,。为,30m~60m【或缓和曲线长—度为:30m~《50:m时中线桩间距不应!大于:10m;《对于公路曲线—半径小?于30m、缓和【曲线:长度小于3》0m:或,回头曲线《。段中:线桩间?距不应大于5—m
《
— 3 ? 中线桩位测量误】差直线段《不应超过表6.2.!。5,-1的规定》曲线段不应》超过:表6:.2.5-2—的,规定
?
【
【
4】 断链桩应设立在!线路的直线段—不得在桥梁、隧道、!平曲:线、:公路立交或》铁路车站范围内设】立
】 5《 中线桩的—高程测量《宜布设成附合—路线附和路》线闭合差不应超过5!0√Lmm附和路】线长度L《的单位应为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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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横断:面测量的误差不应】。超过表6.2.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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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2.7? 施工前应—复,测中线?桩当中线桩复—测与原测成果—较差:的限差符《合表6.2.7的】。规定时应采用—原测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