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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线路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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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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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本章!适用于铁路、—公路、架空》索道、各种自流和】压,力,管线及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的通【用性测?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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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 线路控制测量【的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应:分别:按本标准第3—.1.5条、第4】.1.3条》。中的规定选用
【。
6.1.!3 线路》的平面?控制宜采用卫—星定位测量或导线测!量方法并应沿线【路布设
!6.1.4 【线路的高程控制宜】采用:水准测量、》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或卫星定位】高程测量方法并应】。沿线路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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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平—面控制点《的点位宜选》在稳固地段、便于】观测、易《。于保存?的地方高程控制【点的点位《应选在施工干扰【区外围稳固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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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线路测图的!比例尺可《按表6?.1.6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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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7 《 ,带状地形图测绘根】据线路规模可采【用全站仪测图—、RTK测图、地】面,三,维激光扫描测图、】低,空数字摄《影测:。图,或机载激光雷达测图!等方法工点地—形图:的,测绘宜采《用RTK测》。图、全站仪测图或】地面三维《。。激光扫描测图等方法!
6.1!.8 当线路【与已:有的:道路、管道、输电线!路,、通信线路等交叉时!应,根据:需要测量《交叉角、交》叉点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及净空高或—负高
】
,6.1.9 纵断!面图中?平面图?栏内的地物可根【据需要实测位—置、高程及必要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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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 线路的起点、】终点:、转角点《和铁路、《公路的曲线》起点、终点应埋【设固定桩
】
6.1.1【1 线路施—工前应在定测线路】复测结?果满足要求后再进行!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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