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 》 水准测量》
》
4.2—.1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
】
?
4.2.2 ! 水准测《量,所,使用的仪器》及水:准尺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iDS—1,、DSZ1型不【应超过15"D【S3、DSZ3【型不应超过20【";:
】 2 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的补偿误差△α二!等水准不《应超过0.2"三】等水准不应超过【0.5";
】
,
? 3 水准尺!上的米间隔平均长与!名义:长之差线条》式因瓦水准尺不应】超过:0.:15m?。m条:形码尺不应超过0.!10mm《。木质双(《单,)面:水准尺不应超—过,0.50mm
】
:
4?.2.3 水准点!的布设?与埋石应符合—本标准第《4,.1.4条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点位应选在稳】固,地段:或稳定的建筑—物上并?应方便寻《找、保存和引测;采!用数字水准仪作业】时水准路线还应避开!电磁场的干》扰;
?
【 2 《 宜采?用水准标《石也可采用墙水【准,点;标志及标石【的,埋设: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
】 3 埋设完成后!。二、三等点》应绘制点之》。记四等及以下控【制点可根《据工程需要确定必要!时还应设置指—示桩
?
4.2】。.4: 水准观测应【在标石埋设稳定后】进行水准观测宜采】用数字水准仪和【条形码水准尺—作业也?可采用光学水准仪和!线条式因瓦尺或【黑红面水准尺作业
!
,
4.2.】5 ?。数字水?准仪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
】4.:2.:6 光学》水准仪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
》
—4.2.7 【两次观?测高差较差超—限时:应,重测重测后二等水准!应选:取两次异向观测的合!格结果其《他等级应将》重测:。结,。果与原测结果分别】比较较差不超过【限值:时应取两次测量结果!的平均?数
【4.2.《。8 当水准路线需!跨越江河、湖塘、宽!沟,、洼地、山谷等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水准作【业场:地应选在《。跨,越方便的地方标尺】点应:。设立木桩或选择符合!要求的?固定标志《
》
, 2 两】岸测站和立尺—点应对称布设;跨】越,距离:小于200m时【可采用单线过河;大!于200m时—应采用双线过河并组!成四边形闭合环【;往返较差、环【线,闭合差应符合本【标准表4《.2.1的规定【。
:
《 3 跨河!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
》。
4 】。当跨越距《离,。。小于:200m时也可采用!在测站上变换仪器高!度,的方:法进行?两次观测高差较差】不应:超过7mm》应,取平:均值作为观测高差】
《
4.2.—9 水准测量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每条水准—路线分测段施测时】应按下式《计算每千米水准【测量的高差》。偶然中误差绝—对值:。不应超?过本标准表4.【2.1中《相应等级《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的1/2
【
《
,
式中【M△高?差偶然中《误差(mm);【
?
:
《 △一一—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mm);
】。
《
— L测段长度(km!),;
?
,
【 , n一?测,段数
》。
2】 水准测量结束】后应按下式计算【每千米水准测—量高差全中误差【绝对值不应超过本标!准表4.2.1【中,相应等级的规定
】
【。。
:
式?中MW高差全—。中,误差:(mm);
!
,
? W一一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
? 》 L计算各》W时相应的路—线长度(km);
!
?
: N一】一附合路线和—闭合环的总》个数
?
— 3 当二、!三等水准测》。量与国家水准点【附合时高山地—区应:进行正常位水准【面不平行改》正和重力异常归算】改正
!。 4 》 各等级水准网【。应,按,最小二乘《法进行平差并计【算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
! 5 高【程,成果的?取值二等《水准:应精确至《0.1mm三、四】、五等?水准应精确至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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