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 筒体结构设计
】
《
9—.1 一》般规定
《
,
9.1!.1 《本章适用于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以及其《他类型?的筒体?结,构筒体结构各—种,构件的?截面:。设计和构《造措施除应遵守【本章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程其《他章节?的有关规定
】
9.1—.2 筒中筒结】构的高度不宜—低于80m高宽比不!宜小于3
【
9.1.【3 ?筒体结构的楼—盖外角宜设置双层双!向钢筋(图9.【1.3?)单层?单向配筋《率不宜小于》0.3%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5?0,mm配筋范围不宜】小于外?框架(或外筒)【至内:筒外墙中距的—1/4和《3m
《。
?
【9.1.4 【核心筒或内》。筒中剪力墙截面形】。状宜简单;截面形】状,。复杂的?墙体可按应力进行截!面承载力校核—。
9【.,1.5 筒体结】构核心筒或内筒【。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筒体角【部附近?不宜开洞当》不可避免《时筒角内壁至洞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和开洞!墙截面厚《度的:较大值
—
2 ! 筒体外墙厚不应小!于2:00:mm内?墙厚不应小》于16?0mm并应满足【稳定性要求
】
— 3: 跨?高比不大《于2的连梁宜配置】对角斜向钢筋—跨高比不大于—1的连?梁宜配置交叉暗撑
!
《
4— 筒体墙》的加强部位高度、】边缘构件设置—以及截?面设计应符合本【规程第7章的—有关:规定
—。
9.1》。.6 当地震作】用下核心筒或—内筒承担的底部倾覆!。力矩不超过总倾覆】弯矩的60%时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核心筒《或内筒?剪力墙的轴压比【不宜超过表9—.1.6《。的限值?当地震作用下核心】筒或内筒承担—的底部倾覆力矩超】过总:倾覆:弯矩的60%时筒体!墙的轴压比限值宜符!合本规程第》。。7章:的有关规定
】
《
9—.1:.7 核心筒【或内筒的外墙—不宜在?水平方向连》续开洞洞《间墙肢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1.2;当【洞间墙肢的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小于4时宜按框【架柱进行截》。面设:计
9】.1:.,8 ?框筒柱和《框架柱的轴压比限】值按本规程》6.4.2条的规】定采用
】
9:.,1.9 楼面框架!梁,不宜支承在连梁上】不能避免时框架梁与!连梁的连接》。宜,采用铰接同时应【按简:支梁校核连梁—。的截:面承载力
】
9.1.—10 应保证【核心筒外《侧周边楼板的完整性!。标准层设《备管井等《开洞后剩《余楼层板的宽度不宜!小于:开洞:前楼层板宽度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