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