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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用词说明《
《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