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