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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噪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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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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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噪声控制设计应按】发,。动机类别、气动特】性、噪声特性—。以及防护距离—要求等设计参数【确定
】4.1.2》 噪?声控制设《施,。宜采用?易于更换的消—声装:置和声学元件声【学,元件宜采用流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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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用于噪】声控制的《构件:。和,材,料应根据气候特【点、消声通道中【温度、流速等—工作条?件采取?。保护措施且》不应向?大气中散发粉尘或】纤维等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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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试车》工艺系统和建筑设】备宜选用低噪声产品!。当噪声仍无法达【到,要求时试车工艺系】统和建?筑设备应采》取噪声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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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和国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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