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应急给—水
:
《
10.3.1! 应急给》水系统所需》水量应根据工艺【设备的需求经计算确!定系:统的设?计应能保证紧急状】况下熔炉的安全
】。
》10.3.》2, ,。 应急给水系—统应设置高》。位应急给水箱—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水:箱的设置高度应满足!熔炉的水压》要求并宜采用重力】直接:供水的方式;
【
》 《 2 高位应急给!水箱的储水量—应根据工艺要求计】算确:。定高:位应:急给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应急给!水,系统10min的】供水量;
—。
,
《 ?。 3 应》急给水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应急给!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
10【.3:.3 当应急给】水池(箱)内贮水4!8h内不能》得到更?新时应设置水池(箱!。)消:毒处理装《置
:
?
10.》3.4 应急【给水系?统,的供水泵宜》配备应?急电:源并宜配备柴—油泵作为《系,统的备用泵》
:
10.【3.5 应急【排水管道应按应急给!水系统最大》流,。量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