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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