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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通!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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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 生产!车间和工艺》附房宜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与—机械联合通》。风当自然通风能满】足生产、卫生要求】时也可?采用自然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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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 生产车!间和工艺附房内【散发热?量的场所《应设计局部排风当】局部排风达不—到卫生?要求时应辅》以全面通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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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 设《。置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的生》产车间及工艺附房应!有补风?措施补风宜》采用自然进风—;不具备自》然进风或自然进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补《风在严?寒或寒冷地区补风】系统应设《置空气加《。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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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 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环境【应符合现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当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应采取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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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 生产车》间直接向大气—排,放的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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