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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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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