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多层工业建筑振动控制
6.1 一般规定
6.1.1 多层工业建筑的振动控制设计宜按下列程序进行:
1 确定振动荷载值和容许振动标准;
2 设定楼盖结构竖向自振频率目标值,当楼层上设置低频动力设备时,设定结构整体水平自振频率目标值;
3 确定抗侧力结构体系,当楼层上设置低频动力设备时,进行结构水平自振频率计算,直至满足设定目标;计算结构水平振动响应,并满足容许振动标准的要求;
4 确定楼盖体系,进行楼盖截面设计并计算楼盖竖向自振频率,直至满足设定目标;计算楼盖的竖向振动响应,并满足容许振动标准的要求。
6.1.2 当楼层上的动力设备转速较低、振动荷载较大时,宜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支撑结构。
6.1.3 承受振动荷载的工业建筑宜采用梁板式楼盖,梁最小高跨比宜符合表6.1.3的规定。
注:当振动荷载为表中中间值时,梁最小高跨比可采用线性插入法确定。
6.1.4 工业建筑楼盖承受振动荷载时,板厚不宜小于板跨的1/20,且不应小于120mm;不宜采用悬臂结构。
6.1.5 当楼盖结构上布置振动荷载为3kN~15kN的动力设备时,宜采取隔振措施;振动荷载超过15kN的动力设备,不宜布置在楼盖结构上。
6.1.6 动力设备设置于楼层或屋盖上,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支承结构可不进行振动荷载作用下的承载力、疲劳和裂缝验算:
1 当机器振动荷载不大于100N时;
2 当机器振动荷载不大于300N且振动荷载频率远离结构共振区时。
6.1.7 当建筑结构的振动不满足容许振动标准或结构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隔振或减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