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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能,源计量?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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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 如:果居住小区设有能源!监测:中心可以《准确及时地获得【配套公用服》务设施的能耗监测】数,据并准确《及时地?传送:。到社区服务》中心的综合管理平】。台就可以更好地【。实现社区《节能管?理社区内的能耗数据!可以按楼或按项目比!。对社区?之间可以互相借鉴节!能运行方法 —。;社:区服务中心可将数】据上传到市级—的能耗监测管理【平台上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并可及—时发现?监测中的每个社【区的异常情况或潜】在的风险为供—电抢修、电力系统】规划等诸《多,领域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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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为建立健【全完善的能源—计量体系进行有效的!节能管理居住—小区住户水》、电、?气、热?的计量?采集应采用表具计量!目前北京市居住建】筑户式水《表一般?采,用机械式水》表和:带远传系统的水表】两种带远传系—统的水?。表分为依托》供电局智能电—表系带远《。传功能水《表,。和窄:。带,物联网(Narro!w :Band《 I:nter《net of— T:hings, 【NB-?IoT)无线—远传水表两》种均:可实现数《据远传功能国家电】网北京?电力:。配置的北京市—居住:建筑户?。式智能电表已完全】具备数据远传及预】付费功能《燃,气计量装置由燃气公!司统:一配置尚不具—备数据远传》功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要:求见:。6.3.4条—。。条文说明当设—置具有远传功能的】。水,、电:、气、热计量—表时应在按》照系:统要:求预留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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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居住小区的电气能耗!管理电源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及电力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每户应设置分户】计费电能表实—现该:户总耗电量的计量对!于公共设施应按公共!部分照明《、景:观照明、电梯、水】泵、停车场》(,库)、室内外附属用!电等用电负荷设置】分项电能计量装【置当配套公》建设置高基变电所时!应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中第!6,.4节?的要求掌握》不同公用设施用电项!目和用电《行为的能《。耗情:。况对于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置的居住建!筑,应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装置设置《独立:的分项计量》装置: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GB】/T 50》86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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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是建筑?节,。能的重要手段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11/10!6,6)对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设计有】详尽的规定住—宅分户热计量—采集和远传系统【的设计应符合该规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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