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采用“可”
!
2 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