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能源计量与》管,理
:
6】.3.1《 采?。用能源监测系统的居!住区宜设《置能源监测中—心
?
6.—3,.2 《居住:。小区住户水》。、电、气、热—的计:量采集应采用—表具计量表具宜【采用远?传,系统
6!.3:.,。3 居住建筑【电能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居住:建筑电?源侧应?设置电能表;
!
2】 每套《住宅套?外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
!
,。
《 3》 公?用设施应设》置用于能源管理的】电能:表;
《
— 4? 可再生能源发】电应设置独立计【量,装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GB/T 508!65的规《定
:
6.3】.4 住宅—应设置热计量—采,集和:远传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11/ !1066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