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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能源】计量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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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采用能】源监测系统的居住区!宜设置能《源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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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居住小区住户!水、电、气、热【。的计量采集应采用】。表具计量表具宜采】用远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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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居》住建筑电能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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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居住建筑电源!。侧应:设置电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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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每套住宅套】外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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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公用】设施应设置用于能】。源管理的电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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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可再》生能源发电应设置独!立计量装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GB/T 50【。865的规》定
》
6.3.—4 住《宅应:设置:热,计量采集和远传【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11/ !1,06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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