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区改造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T50599-2020 建标库

8.3  输配水工程

8.3.1~8.3.3  渠道防渗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保证渠道输水安全。条文列举了几种宜进行防渗处理的情况。但一般而言,渠道是否进行防渗,应根据灌区节水改造的总体要求,充分考虑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状况和生态与环境等因素,因地制宜通过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确定。

8.3.4  渠道衬砌后渠床糙率明显减小,影响渠道水面线和不同渠段的水面衔接,因此有必要对渠道纵横断面进行重新设计;当仍不满足要求时,可在适当位置增设节制闸。

8.3.7  管道输水工程一次性投资较大,运行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同时应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以发挥工程应有效益。对于年久失修、渗漏严重或基本丧失输水功能的渠道进行改造时,在缺水地区,具备高效节水灌溉自压供水条件的,应根据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提倡采用输水管道化,发展管道输水灌溉方式,减少输水渗漏损失,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8.3.8  大型灌区的管道系统一般是承担支渠以下的输配水任务,其取水口设在经常供水和供水相对有保证的干支渠上,因此,可延长管道系统的运行时间,合理确定管道设计流量,提高其经济性。

8.3.9  管道系统发生淤积后难以清除,严重时甚至造成工程报废。因此在地表水灌区采用管道输水,如水源含沙量较大,必要时应采取拦污、沉沙等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