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区改造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T50599-2020 建标库

7.5  管理设施

7.5.1  灌区量水设施布置应根据灌区节水灌溉、灌区现代化发展以及管理工作需要,对原量水站网布设进行复核。站网设置不合理或不满足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GB/T21303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改造。

7.5.2  应根据用水管理、工程管理等实际需要,结合灌区整体改造目标、投资规模和现代灌区管理需要,对灌区现有信息化系统的功能进行复核;当不满足要求时,应提出改造技术方案,增加或完善功能。

7.5.3  灌区生产管理及生活设施等改造,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和《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246的有关规定,对灌区生产管理及生活设施、交通工具、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及灌溉试验设施等进行复核。当不满足要求时,应改造完善。有条件的灌区,管理设施应满足信息化管理要求,并根据生产需要建立灌溉试验站。

7.5.4  灌区内管理道路改造应根据用水管理、工程管理以及安全运行等实际需要,对灌区内部道路设施进行复核。当不满足要求时,应提出改造完善方案,并应使灌区管理道路与公路网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