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区改造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T50599-2020 建标库

4.2  评估内容

4.2.1  灌区评估内容应包括灌区范围与规模、工程状况、运行与管理、用水效率与效益、生态与环境效应等,重点分析影响灌区功能与效益发挥的制约因素,以及与灌区现代化、农业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的主要问题。

4.2.2  灌区范围与规模评估应通过调查分析和水土资源平衡复核,评估灌区现状是否达到原规划范围及规模。需要调整灌区范围、规模和设计标准时,应根据灌区农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土资源条件和灌溉方式的变化等进行必要性论证。

4.2.3  工程评估应包括工程安全状况和功能实现情况等内容。应调查灌区各类工程老化破损情况,灌排工程系统配套情况等,分析各类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对防护设施、救生设施、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进行调查,分析其是否满足灌区涉水安全需求。应通过调查分析,评估灌区各项工程设施功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灌区需求。

4.2.4  灌区运行与管理评估应从灌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以及工程管理、用水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分析并查找影响灌区良性运行及工程效益发挥的问题与原因。

4.2.5  灌区用水效率评估可采用灌溉水利用系数或水分生产率等指标。灌区效益评估应包括防洪、灌溉、排水、供水、发电、水产、旅游等经济社会效益。

4.2.6  灌区生态与环境效应评估应从灌区取用水量、灌溉水源水质、排水水质、地下水埋深及水质、水土流失、土壤盐渍化、植被环境、生物多样性等方面评估灌区产生的生态与环境效应,可采用相关专业部门的评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