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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消防【电气
】6.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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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13.8.4条提】出了10《kV及以上供电线路!的,耐火:技术要求《指南(?2017 年版)第!130条提出了高】压供电线路的敷【设防火要求所以本】次,修订提?出了线缆选择—和敷设的综合防火技!术要求应满》足建筑物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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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本条为?新增条文应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满足规定条件】下保:持线路完整性的【各类:线缆要求《规定:供电时间以》满足:火灾延续《时间:的需:要线缆敷设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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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本条!为新增?条,文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等灭火装】置现场控制》箱的设置与防火【卷,帘等的控制箱设置】要求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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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指南》(2017 年版】。)第13《1条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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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本条为新增条!文
【6.1?.6 本《条为新?增条文对于消防【配电系统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位置】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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