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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防火?卷帘、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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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指南(201【7 :年版)第《40条部分内—容未修改
!
3.2.2 指!南(2017 年】版):第41条删除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
3.!2.3~3》.2.4 指南(!2017 年版)第!40条部分内—容未修改
!
,3.2.5 【。指南(?2017 年版)】。第40条部》分内容局部补充明】。确中庭上《部各层?回,廊与中?庭开口区域均—。无可燃物卷帘可【不考虑耐火隔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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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新?。增条文?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2条规?定当:中庭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后大—于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中》庭不应布置》可燃物本条》明确、加强》了对有商业服务【功能且未分隔、回】廊,宽度较大的中—庭的:防火分区面积、疏】散要求同时不—能借用设有防火【卷帘的相《邻防火分区疏散【。
《
3.2.7【。 指南(20【17 年版)第【40条部分内容未】修改
《
3》。。.2.8《 指南(2—017 年》版)第42条未【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