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防火卷帘、中庭【
?
》。3.2.1 【指,南,(201《7 :年版:),第40条部》分内容未修》。改
—
3:.2.2 》。 指南(20—17 年版)第41!。条删除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
!
3.2.3~3.!。2.4 指南(】20:17 年版)—第40条部分—内容:未修改
】
3.2《.5 《指南(2017 年!版)第40条部分】内容局?部补充明确》中庭上部各层—回廊与中庭开—口区域均无》可燃物卷帘可—不考:虑耐火隔热性
】
3.2【.6 新增条文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2条规!定当中庭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后大于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中庭不应》。布置可燃物本—条明确?、加强了对有商业服!务功能且未分隔、】回廊宽度较》。大的中?庭,的,防,火分区面积、疏散】要求同时不能借用】设有防火卷帘的相邻!防火分?。区疏散?
《
3.2.—7, :指南(2017 年!版)第40条—部分内容《未修改?
3.】2.8 指南(】2017 年版)第!42条未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