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儿童活?动场:所,
】9.2?.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4条—。中,出现的“儿》童活动?场所”是指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用于12周岁及!以下儿童游》艺、非学制教育【和培训?等活动的场所—(以游乐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明确的—适用对象或以申报】。、设计单位出具【的图:纸、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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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2 】。除,。。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外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2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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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任一层》或任一防火分区【内,的建筑总《面积小于5》。0m2的《儿,童活动空间可—不考虑独立》疏散和防火》分隔
】9.:2.4 当—。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在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内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其疏散—宽度:不应少于该场—所设计?疏散总宽度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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