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防【。火分区和建筑结【构,、构造
】
3:.1 防火分区【
—3.1?.1 地《下商业与《。汽车库?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若有连!通口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避难走道、防火】隔间:或防:。烟前室连接》
》
3.1《.2 ?地下汽车库》同一:层停:车区域建筑面—积大于?50000m2时】应,分隔成若《干个停车区停车【区,之间(主车道处【。除,。外)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在?主车:道处可利《用防火隔间相连防火!隔,间两侧应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两端可为特级防【火卷帘(卷》帘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4m)—防火隔间可》不设:置防排烟设施
】
?
,3,.,1.3 下列场【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的水泵房、消!防风:机房;建筑中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面积、溜冰—场等:的冰:面面积、滑雪场等的!雪面面积《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厕所、【。盥洗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设置有【甲级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敞开连廊、】阳台:
》
3.1.4— 金融机构内部【使,用的:。地下金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m2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增加1.0!倍金融?机构金库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
3.1.5 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4条规《定,的设置在高层建筑及!地下室中《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防?火分区内可附设【餐饮用房《(但不得设置带【明火的厨《房)
》。
3.1—.6 学校》建筑中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无观众席的【。体育馆、《风雨操场《。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为1:000m2》;当其?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增加?1.0倍
】
3.《1.7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关于?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计算《时应计入与地下室】连通的中庭地—上各层中《。庭回廊建筑面积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地下或半地—下层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进】。行消防设计、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