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防火】分区和建筑结—构、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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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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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地下商?。业,与汽车库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若有连通口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避:难走:道、防火隔间—或防烟前室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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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地下汽?车库同一层停车区】域,建,筑面积?大于5000—0m2时应分隔【。成若干个停车区停车!区之间(主车—道处:除外)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在主车道!。处可利用防火隔【间相连?防火隔间两》。。。侧应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两端可为【特级防?火卷帘(卷》帘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4m)防【火,隔间可不设置防排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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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下列场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的水泵房、》。消防风机房;—建筑中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面积?、溜冰场等的冰【面面:积、滑雪场等的雪面!面,积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厕所、盥洗!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设置有甲级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敞开连廊、阳—台
【3.1.4 金融】机构内部使用—的地下金《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m《2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增》加1.0倍金—融机构金《库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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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4条规定的设置!在高层建筑》及地下室中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防火!分,区内可附《设餐饮用房(但【。不得设置带明—火的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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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学校!建筑中?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无观众席的体【。育馆、?风雨操场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为1000m—2;:当其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增《加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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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关于!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计—算时应计入》与地下室连通的中庭!地上各层中庭回【廊建筑面《积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地下或?半地下层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进行消防设》计、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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