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高》层建筑与裙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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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当】高层建筑的主体投影!范围内与裙房为同一!防火分区时裙房【的疏散楼梯可采【。用封闭楼梯间;除规!范另有规定外裙房】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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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当裙!房与:主体之间《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含【投,影,线)采取防》火墙分隔时该裙房】的疏散楼梯形—式和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当该防火《墙开口部位》采用:甲级防火门不采【用防火卷帘替代【时,该裙房的疏散距离】也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附图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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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除住宅与【其他使用功》能建筑合建以外【。的多种功能组—合的高层《。公共建筑下部的附】属,部分:当同时符合下列【1~3款规定时主体!建筑与附属部—分的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设【置可:根据各自的》。高度分别按规范执行!;当附?属,部分同时符》合下列?1~4款规定时主】体建筑与《附属部分的安全【。疏散、?消防电梯和防火分】区,的设置可根》据各自?的高度分别按—规范执行(》附图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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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主体建筑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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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与主】体,建筑的?疏散完全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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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与主【体建筑之间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通风】。。井道井?壁不:得开:口强、弱电、给排】水管井井壁》检修门采用甲级防火!门)及?不穿越通风管—道的防火墙和不开设!洞口(消防电梯井、!上下管道井除—外)且?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楼板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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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与《主体建筑相接处【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和两侧的门—、窗:、洞口最近》边,缘,之间的实体》墙,宽度均应不小—于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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