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
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2019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应当?坚持节约《资源、减少排放、生!。态环保、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节能】考核评?价体系并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
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改进建筑建造!方,式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推进!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第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监,督管理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城—乡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包括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以及装配式—建筑:发展等?内容:
第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下列活动
!。(一)民《用建筑节能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标—准及技术《规,范制定和工程—示范;
(二)民】用建筑?节能:服务评价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
(三)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和用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
《(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与评价;
(—五,)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
(六—)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宣【传、推广、》培训、?奖励;
(七)绿色!建材的?应用;
(》八)其他相关事项】
第九条《 自治区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自—。治区人?民,政府节能工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
生产、》使用列入推广使【用目录的《技术与产《品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税费优惠
第十】条 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尾矿》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和】其他建筑《材料
利用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鼓励开发!应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逐【步提高其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全《面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
】第,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时应《当统筹考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风道、海绵城!市建设等《要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进区域间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编—制城市、镇》详细规?划应当按《。照城市设计、—能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综合考虑地下空间!利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建筑物布局】。及密度、高度、形状!、,朝向、采光、通风和!绿,化等节能要素
第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民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制定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评价等标准》和指标体系
第十】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立项时》应当:落实绿色建筑要【求并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范围
》。建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含】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明确工程选用【绿色建筑技术—及其投资、节能减】排效益等内容
【第,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明确》绿,色建筑等级指—标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国《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时应当将民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级—等,指标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第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旧城改?造、居住小区—综合改造相结合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应当—。率先进行节》能改造居住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在征得多数建筑!所有权人同意的基础!上依法逐步实施
第!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或者—绿色建筑标》准征:求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或者绿色建筑】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农》。村,。牧区的?建筑节能工作加【强城乡结合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新建建筑!能效提升
鼓励农】村牧:区房屋建设项目执】行节能及绿色建设】标准推广《和使用?分布式光伏和节【能灶具引导农村【牧,区建筑用《能清洁化《、无煤化
第—三章 民用》建筑节能
第十九条! 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同步安—装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联网的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对用能?数据进?行采集、监测
【前款规定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确保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完好并按照要求传送!相关能耗数据
【鼓励其他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自】行建立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含用电、】用,热、用冷、用—水,、用气等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监测内容》并,符合国家或》者,自治区建《设工程标准满足节】能运行管理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确!定建:筑物:采暖、制冷、通风、!照明和热水供应等】方案时应当对—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应当使!用可再生能源
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时应当—选择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
第—。。二十:二条 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将【太阳能系《统与建筑同时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置太阳!能系统
前款规【定,的民用建筑类—型经评估《不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绿化、雨水调—蓄、:微地形改《造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蓄,滞等收?集利用能力》
第二十四条 民】用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应《当配:套,设计:节,水设施
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规划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应当配套》设计:雨水回收《利,。用设施
鼓励自【建中水回用设—施或者利用》市政中水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运行管理单位】应当遵?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优先采用《国家和自治区推广】应用的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降低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不得》。擅自变更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节能《设计内容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对民】用建筑节《能进行专项》验收
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包括民用建》筑节能验收报告
】第二十九条 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含民用建筑节能】的内容?明确材料、构件、设!备的技术指标—和节能?措施、构造等并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第三十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当对其?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予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民用!建筑节能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采—购并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对使用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进行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施工活!动实施监理
对擅】自变更?施工图节能设计内】容、不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采!用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材!料、产品和设备【。的监理?单位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旗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将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纳入工】程,质量:监督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文件对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实施监督
】第三十四《条 从事民用—建筑能效测》。评的机构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具《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装备并对测】。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建筑节《能相关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三十六条 建【筑节能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围护结构保—温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十》年
第三十七条 】尚未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具备】。相应资格的技术专】家,论证符合节能要求】及质量安《全标准的方可使【用但不得作为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宣传
第!四章 绿色》建筑发展
第三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推动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工作落?实绿色建材生—产应用各项目标推】。进绿色建材应用【。
第三十九条 【绿色:建,筑项目?。应当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高强钢筋和绿色建】材,
,鼓励在围《墙、管井、管沟、小!区道:路、广场、》单层临建和地—面停车场等工程【中使用再生建—筑材:料
第四《十条 下列》新建建筑应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一】)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
(二?)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
(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
?(四)城《市新建区、绿色【生,态,城区:的民用?建,筑
鼓励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绿色生态—居,住小区
第》四十一条 绿色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含绿?色建筑要求明确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等级水平和】投,资等内容
第—四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发展要求—通过明?确土地供应条件、财!政引导等措施推动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和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产业》基,。地建:设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建设水平
鼓励!新建:建筑:采用预制《装,配的方式进》行建设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进《行设计?招标:。或者委托设》。计时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的等级以及相】关,指标要求《
,建设单位采购并【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通风系统、》照明设备、雨水【中水利?用设施、节水器【具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第四: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明确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施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和采!取,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绿色建筑【施工方案明确绿色】建筑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要求
—。施工单位在绿—色建筑施工时应【当按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要—求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施工—废弃物的排》放
第四十六条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绿色!建筑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和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工程以及雨!水回收装置》、中水回《用系统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新风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四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现场绿色!。建筑材料《、设:备以及重《要部位的《。监督检查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和空调?暖通系统等》用能设备应当—在主体结《构验收、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提出专项监—督意:见
:第四十?八条 建《筑,项,目经验收《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不再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包》括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
,第四十九条 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预售、销售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所销售》房屋的?绿色建筑等级—、技术措施和保【。修,期等:。信息
第五十条 绿!色,建筑按照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分级评定实行!评价标识《制度具体《评价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税费优惠
!。申请国家和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等奖励?的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享《受加分政策
第【五十一条 绿色【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后经绿【色,建筑评价《机构组织评审—符合:自治:区绿色建筑标—准和要求的》颁发绿色建》筑标识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通过预评审或者】未,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不—得以绿色建筑—名义进行商》品房预售《。、销售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作出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雨水中水》利用设施、节水器具!、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三)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雨水《中水利用《设施、节水器具、】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四,)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审查合《格意见?。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直至取消审查资【。格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雨水中水!利用设施、节水器】。。具、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查验》。的,;
:(二)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雨水!中,水利用设施、节水器!具、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三)施工》单位:。未,编制绿色建筑施【工方:案未按照绿色施工】规范要求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施】工废弃物排》放的;
《(四)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监理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标准实施监理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监理单位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雨!水中水利用设—。施、节水《器具、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能效测评机—构出:具虚假建筑能效【测,评报告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撤回虚假报告】停止六个月内在自】治区从事能效测评】活动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认定:机构撤销其能效测评!机构的资《格认:定
第?六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调查处理的【;
(二《)对依法应予追【究责任?的人:员不予追究的;
(!三)滥用职权、超越!职,权的;
《(四)?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二】)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周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三)绿色建材是!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不用或少用天】然资源和能源大量】使用工农业》或城市固态废—弃物生产《的无毒?害、:无污染、无放射性】且使用?周期后可《回,收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建筑材料—
(四)装配式建筑!。是指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建】设方:式建造的建筑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