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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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
】市规发?〔2006〕851!号
(?。2006年》7月10日)
】 , :。为了规范建筑设计行!为明确我市容积【率,指,标的计算方法我【委制定了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该规则仅】限于设计单位计【算容积率指标时使】用建筑面积的计算仍!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 : 为解决建—筑,容,积率计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现予发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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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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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 一、—容积率系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商》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地下有经营性面积】的其:经营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
!二、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9米? (2.7米—+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2.7米—×2+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 : 三、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5米(3.3】米+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8.?8,米(3.3》米×2+《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四、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1米 《(3.9米+—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10】米(3.9米×2】。+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 , 五、计算含【阳台建筑的容积【率指标时阳》台部分?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5米】以,上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足1.5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 : 七、《住宅、办公、普通】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公共部分及屋顶】独立式?住宅建筑和特殊用】途的大型商业用【房工:业建筑?、体育馆、》博物:馆和展览馆类建筑暂!不按:本,规则:计算容积率》。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
— 八:、设计单位应在总】平面图上分别—注明: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计算值
《 九、本规则!规定的数值均—含本数
】十、对?本规则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它情况我委》将及时予以补充和修!正,
: 十一、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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