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工程应用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608-2020 建标库

C.5  试验结果

C.5.1  正拉粘结强度的试验结果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正拉粘结强度(N/mm2);

        P——试样破坏时的荷载值(kN);

        A——钢标准块的粘结面面积(mm2)。

C.5.2  试验结果的表示与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破坏形式分为下列几种类型:

        1)内聚破坏:应分为混凝土试块内部发生破坏,以CFS表示和粘结树脂胶层内部发生破坏,以CF表示;

        2)粘结失效破坏:应分为粘结树脂胶层与混凝土之间的界面破坏,以AF1表示和粘结树脂胶层之间的界面破坏,以AF2表示;

        3)混合破坏:粘结面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破坏形式,以MF表示。

    2  破坏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破坏形式为CFS时,或当为混合破坏形式且CFS形式的破坏面积占粘结面85%以上时,可判定为合格;

        2)当破坏形式为CF和AF,或当为混合破坏形式且CF和AF破坏形式所占面积大于15%时,应判定为不合格。

    3  每组被测试样不应少于5个。单个试样的f值与该组试样算术平均值的误差不超过±15%时为有效值。至少取3个有效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正拉粘结强度的试验结果。

    4  试验结果用正拉粘结强度的试验结果和破坏形式共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