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复材网格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A.0.1 复材网格拉伸性能试验的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GB/T 1446的规定;
2 引伸计的精度不应小于标距的0.002%;
3 系统应能连续记录荷载、应变和位移。荷载、应变和位移的分辨率分别应不大于100N、10×10-6和0.001mm。
A.0.2 复材网格试件(图A.0.2)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取的试样应未经任何处理。在试样的取样和准备过程中,应避免因变形、加热、紫外线照射等能改变材料特性的外界条件。
2 复材网格试件总长由测试部分和锚具部分组成。测试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3倍的网格单肢间距且不应小于300mm。单侧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60mm。引伸计应平行于试件的纵轴线安装在试件的中部,距锚固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试件的示意图见图A.0.2。
3 从复材网格中截取试样时,宜保留2mm~3mm的横向网格。试样的纵向网格不应有任何的机械损伤和磨损。
4 每组试件数量不应少于5个,当试验过程中试件发生在锚具附近处破坏或复材网格从锚具中滑出时,则必须从同一批次中补做相应数量的试件。
A.0.3 复材网格拉伸性能试验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照试件编号把试件安装到试验机上,试样的纵轴应尽量与试验机上下夹头中心连线重合;
2 在试件中部安装应变测量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应在试验开始前数秒钟启动;
3 试验中应保持均匀加载,加载速率应控制在每分钟应力增加100MPa~300MPa之间,整个加载过程不宜超过10min;
4 试验加载时应使用自动记录装置绘制荷载-应变曲线,加载至试件受拉破坏,记录最大荷载值及破坏形式。
A.0.4 复材网格拉伸性能试验结果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拉强度应按公式(A.0.4-1)计算,并应取每组试件的算术平均值及三位有效数字:
式中:fu——拉伸强度(N/mm2);
Fu——拉伸弹性阶段的荷载最大值(kN);
A——试件的横截面名义面积(mm2)。
2 弹性模量应通过20%Fu~60%Fu之间的荷载-应变曲线确定,并应按式(A.0.4-2)计算,取每组试件的算术平均值及三位有效数字:
式中:E——弹性模量(MPa);
△F——20%Fu和60%Fu的荷载差值(kN);
△ε——对应20%Fu和60%Fu的应变差值,无量纲;
A——试件的横截面名义面积(mm2)。
3 伸长率应按式(A.0.4-3)计算,取每组试件的算术平均值及三位有效数字:
式中:δ——伸长率(%);
Fu——拉伸弹性阶段的荷载最大值(kN);
E——弹性模量(MPa);
A——试件的横截面名义面积(m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