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工程应用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608-2020 建标库

9.2  构造要求

9.2.1  加固层宜使用聚合物砂浆,当采取可靠的界面处理方式时也可使用混凝土或灌浆料。加固用水泥基材料的抗压强度应不低于原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且主要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2.2  加固层水泥基材料的厚度不宜小于25mm。

9.2.3  复材网格的最小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

9.2.4  复材网格距被加固构件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mm。

9.2.5  被加固的混凝土构件表面应经凿毛处理,并应采取涂刷界面剂、增设锚固件等措施,以保证加固层与原结构的共同工作。

9.2.6  使用复材网格加固混凝土构件时(图9.2.6),对于板类构件应均匀布设不小于M6的金属扩张型铆钉,且每平方米不少于6根,并应根据原结构的表面状况来调整锚固件的数量。对于梁构件宜根据结构尺寸适当加密锚固件的布设,且应在梁端的复材网格各肢分别设置不少于2个锚固件。

9.2.7  复材网格产品应在不多于三个节点时实现有效锚固。受拉复材网格的锚固性能应按本标准附录K的方法检验。

9.2.8  复材网格的连接接头,可在应力传递方向设置交叉三点及以上的搭接接头或对接接头(图9.2.8),应在搭接位置增设锚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