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耐火设计!。
《。
?
5.?7.1? :火,灾下用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的荷载!效应设计值》Sm:T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S【mT=max(Sm!T1S?mT2) 【 : (5.—7.1-1)
】
《Sm:T1=γoT—(SGK+ψ—。fSQK) !。 ? (5.7》.1-2)
!
Sm《T2:=γoT(SGK】+ψq?SQK+《Swk) 】 (5【.7.1-3)
!
:
《 , 式中Sm》T荷载效应设计【值;
【
】 Sm?。T1按照《频遇组合确定的荷】载效:应,设计值;
】
》 》SmT2《按照准永久组合确】定的荷载效应设【计值;
《
:
《 ? SGK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
》 ? SQ《K楼面或屋》面活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
!S,wk风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
《 ψ】f楼面或屋面活荷】载的频遇值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取值】;
—
【 :ψq楼面或屋面活】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取!值;
! : 《 γoT结构耐火重!要性系数《耐,火等级为一级的【建筑物取1.1【5其:他建筑物取1.0】5
《
5.7.2】 构件的》耐火极?限tfire指从】受火开始至构—件极限承载力—下降至荷载》效应设计值Sm【T所需?要的时?间加固构件的耐火极!限tfire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
!
,
:
,5.7.3 火灾!下任一时《刻的构件截面温度场!应按下述《原则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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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采取防火《保护措施的构件【应按本标准》附录G.1.—5将防火保护层【厚度等?效为混?凝土厚?度;:
:
【 2 对于规则形!状的矩?形或T型《截面可按本标准第G!.1.3条和—。第G:.1.4条的公式】计算;
【
3 】 对于任《何形状的截面均可】采用有限元》。或有限差分法—确定
《
?
5.7.4— 原构件以及加固!构件:火灾:下的承载力和耐火极!限,tfi?re应按下》列方法之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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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耐】火极限?tfir《e可按本标准—附录G.《2确:定构件截面温度场】应按本标准》第5.7.》3条: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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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耐火极限!tfire》可按高等计算方法确!定;
!。 3 —。梁类构件的耐火极】限tfire也可按!本标准附录G—.3的?。简化方法《确定;
! , , 4? 耐火极限tfi!re也可通过试【验,确定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 997】8.1~GB/T !9978.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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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根据】常温和火灾下原有】。构件的极限》承载力?复材加固构件—的三等级耐火设【计方法应符合—。表5.7《.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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