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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20!1,9年10月30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第三】条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 【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统筹海【绵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协调解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考核—内容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 ,  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管理!、交通运输》、水务、《房产管?理、园林、气—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创:新举措和经验 【第二章 标》。准、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经【依法批准可》以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 【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第!八条 ?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应当尊重自然地势】地貌和天然沟—渠维持原有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系统注重城乡结合】。。部,的,生态修复《建设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格:局 第九!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管理、水务等部!门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   ?  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海绵城市技【。术指标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 》 ? 第十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制定海绵城【市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一条 】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     》建,设工:程项:目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得降低因】规划、地质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当保证】项目所在地排水分】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变 ! ? 第十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应当 【。。  :   ?进行专家论》证,并出:具书面意见 】   ? (一)国家—、,省、市级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     (二【)在湿?陷性:黄土、煤矿采—空区等地质结—构复杂?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    【 (:三):对,排水流域影响重大的!河、湖、渠、公园】、绿地?或者占用、覆盖河】、湖、渠、湿地【的建设?工程项目; —     (四)!对原:有自然生态、地【形地貌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 《     (五【)在重要地块—占地:面积超过3公—顷的:。建设工?程,项目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提交《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中应当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承诺内容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建,设工:程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内容进行专》。。项验收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参?加河、湖、渠—、,公园、绿地等建设工!程项:目,中有关?海,绵城市建《。设的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 ? 第十?。。五条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执行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     建设单!。位和相?关人员对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以及本?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标准对老旧城区】分期:分批进行改造;老】旧,城区雨污分》流、:黑臭水体《以及易积易涝点【治理:、管线入地、建筑】节,能、绿化硬化综合】整,治,、,停车场建设》等工程应当》。同步进行海》绵城市设计与建【设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参加老旧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配套海绵城—。市设施   】  (一)建筑【与,小区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滞蓄能力; !     (二【)道:路与广场建设—应当改?变雨水快排、—直排:方式: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     (三!。)公园和绿地—。建设应当采》取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人工湿地、》植被缓冲带、雨水塘!、,生,态堤:岸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滞:蓄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  (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应当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应当经过岸线净化】。沿岸:截流干管建设和【改造应当控制—渗漏和污《水溢流; 》   《  (五)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整治应》当注重恢《复和保护水系的自然!连通改造河道—培育水生植》物恢复河流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功能开展河床、!护坡整治《作业时应当》采用促?。进,水,生态:修,复的技术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 — ,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海绵城市建设! :     (一)】投资额在三十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三百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二)文物保护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军用》房屋建筑等特—殊工程?;    【 (:三)已正式交—付使用的《建筑:小区、学《校、医院、办公【场所等区域配—建养老?、健身、停车、【。变配电?室、水气热力加压】站、食堂等配—套公:。共建筑;  】   (四)—不涉及室外工程【的旧建筑物》的翻新、改造、【加固、加层等工程 !第三章 《。运行与?维护 第十九—条 城?乡管理部门应当【。将海绵城市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纳:入太原数字城—市,管理信息平台 】 《第二十条 市政【设施、公园绿地、】。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应当由【各,项目管理单位—或者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开发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维护管》。。理 》 第二十》一条 海绵》。城市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海绵城市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人管!理定期对设施进行】监测评估利》用数字化信息—技术、监测手段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 城市雨【水行泄通道、易发生!内涝:。的,路段、?下沉式立交桥—、城:市绿地?中湿塘、雨水湿【地等设置海绵城市】设施的区《域应当?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预警系统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损毁海绵城【市设施以及配套监测!设施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统筹《安排海绵城市—建设资金;设立引】。导、奖励《和,补助资金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 【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 第?二十六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具有先进、适!用、:可行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纳】入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 《    《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当优先采购列入【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 第—二十七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组织建立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海绵【城市技术规范制定】、相关技术》研究、技术指导【。、,行业交?流,培训以及《有关:技,术评审、论证—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五章《评价考核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海绵?。城市评价考核办【法定期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评价考?核 :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现—行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条件、内容进行】整合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 【 : 第三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共,享制度制定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实—现信息共享 ! 第?三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情况 】 : 第三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园林《、水务?。等部门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范围监督—情况应?当在:。监督报告中》予以记录 》 》第三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履行海绵城市建设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  :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三:)发现有影》响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规定记》入本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指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值 —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