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2019年10月!30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 ?。 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 第三条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统筹海绵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协调解《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考核内?容
《。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 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管理》、交通运输、—。水务、房产管—理、园林、气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创新举措和【经验
?第二章 标准、【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经—。依法批准可以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
】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 :第八条 《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应当尊?重自:然地势地貌和天然沟!渠维:持原有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系统:。注重城乡结合—。部的生态修》复建设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格?局
第】。九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管!理、水?务等部门《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 ? 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海绵城市技术指标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制定海绵城市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 》建设工程项目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得降低因规划—、地质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当保【证项目所在地排水】分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变【
》 第十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应:当
?。 :。。 进行专—家论证并出具—。书面意见
— (—。一)国家、省—、市级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二!)在湿陷性》黄土、?。煤矿采空区》等地质结构复杂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
》 》(三)对排水流域】影响重大的河、湖】、渠、公园、绿【地或者?占用、覆盖河—、湖、?渠、:湿地的建设工程【项目;?
— (四)《对原有自然生态、地!形地貌?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
》 (【五,)在重要地》块占地?面,积超过3《。公顷的建设》。工程项目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提】交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中应!当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内容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承诺内容《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建设工【程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内容进行专!项验收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参加河、—湖、渠、公园、绿】地等建设工》程项目中《有关海绵城》市,建设的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
》第十五条《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执行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 建设单】位和相关人员对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第十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以及本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标准对老旧—城区分?。期分批进行改造;老!旧城区雨污》分流、?黑臭水体以及—易积:易涝点治《理、管线入地—、建筑节《能、绿化硬化综合整!治,、停:车场建?设等工程应当同步进!行海绵城市设计【与建设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参加老旧—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配套海绵城》市设:施
》 ?(一)建《筑与小?区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滞蓄能力】;
】(二)道路与广场建!设应当改变雨水快】。排、直排《。方式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
【 (三—),公园:和绿地建设应—当采取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人工湿地》、植被缓《冲带、雨水塘、【生态堤岸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滞蓄【。。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 ? (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应当】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应当:经过岸线净》化沿岸截流干管建】设和改造应当—控制渗漏和污—水溢流?。;
(!五)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整治应当注重恢复!和保护水系的自然】连通改造河道—培育水生植物恢【复河:流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功能开》展河床、护》。坡整治作业时—应当:采用促进水生态【修复的技术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
【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海绵城市建设
【 《 (?一,。)投资?额在三十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三百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二)文物保护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军用房屋建筑等特殊!工,程;
《 : (三)—已正式交付使—用的:。建筑小区、学校、医!院、办?公场所等区》。域配建养老、健身】、停车、《变配电室《、水气热力加压【站、食堂等配套公】共,建筑;
《 : (》四):不涉及室外》工程的旧建筑物的】翻新、改造、加【固、加层等工程
第!三章 运行与维护】
第十?。九条 城乡管理部门!应当:将海绵城市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纳入【太原数字城市管【理信息平台
】。
第二十条 市!政设施、公》。园绿地、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应当由各【项目:管理:单位或者《。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开发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维护管理》
《 第二十一条【 海绵城市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海绵城市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人管理定—期对设?施进行监测评估【利用数?字,化信息技术、—监,测手段?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 —城市雨水行泄—通道、易发生内涝的!路段、下沉式立交桥!、城市绿地中湿塘、!雨水湿地《等设:置海绵城市设施【的区域应当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预警系统《。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损毁海绵城市—设施以及配套监测设!施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统筹!。。安排海绵城市建【设资金;《设立引导、》奖励:和补助资金》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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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具》有先进、适》用、可行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纳入—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
】 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当优!先采购列《入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 :。第二十七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组织建【立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海绵城?市技术规范》制定、相关》技术研究、技术【指导、行业交—流培训以及》有,关技术评审、论证等!工作
》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五章!。评价考核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海绵城市评价!考核办法定期—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评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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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现行!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条件、?内容进行整合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
】
第—三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共享制度—制定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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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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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园林、水《务等部门《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范围监《督情况应当在—监督报告中予以【。记录
】第三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履行《海绵城市建设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三)发》现有影响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规定记【入本: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指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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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