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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2019年】10月30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 第三条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 —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统筹海】绵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协调解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考核内容  】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 第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  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管理、交—通运输?、水务、房产管理】。、园:。林、气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创新举措和经】验, 第二?。章 标准《、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经依法批准【可以: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  《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 第八》条 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应当尊重自然地!势地貌和《天,然沟渠维持原有【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系!统注重城乡结—合部:的生态修复建—设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格局》 第【九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管:理、水务《等部:门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 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海绵城市技术指!标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 】 第十?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制定海绵城市【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     建—设工程?项,目,。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得降低因【规划、地《质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当保证项】目所在地《排水:分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变 !。 第》十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应,当 :     进行专!家论证并出具书【面意见 《     (一)!国,家、省、市级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     (二)!在湿陷性《黄,土、煤矿采空区等】地质结构复》杂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对排水—流域影响重大的河、!湖、渠?、,公园、绿地或者占】用、覆盖河、—湖、渠、湿地的【建设工程《项目; —。    (四—)对原有《自然生态、地—形地:貌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 —  :   (五)在重】要地:块占地?面积超过3》公顷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提交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中应《当,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内容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承诺内【容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建设工程】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内—容进行专项验—收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参》加河、湖、渠、公园!。、绿地等建设工程】项目中?有关海绵城》市,建设:的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第十五?条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执行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   《  :建设:单位和相关人员【对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 第十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以及本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标准对?老旧城区《分期:分批进行改造;老旧!城区雨污分流—、黑臭水体以—及,易积易涝点治理【、管线入地、建筑节!能、绿化《硬化综合整治、【停,。车场建设等工—程应:当同步进行海—绵城市设计》与建设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参加《。老旧: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 :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配套海绵!城市设施《     (一!)建筑与小区—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滞蓄》能力;    ! ,(二)道路与广场】建,设应当改变雨水【快排、直排方—式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     !(三)公园和绿地】建设应当采》取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人工【湿地:、,。植被:缓冲带、雨》水塘、生态堤岸【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滞—蓄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  (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应当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应【当经过岸线净—化沿岸截流干管建】设和改造应》当,控制渗漏和》污,。。水溢流?; 《    (五)【。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整治应》当注重恢复》和,保护水系的自然连通!改造河道《培育水?生,植物恢复河》流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功能开展河床、护!坡整:治作业时《应当采用促进水【生态修复的技—术,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海绵城市建—。设 :    》 (一)投》资额:在三:十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三百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二)文物保护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军—。用房屋建筑等特殊工!程;  — ,  (三)已正【式交付使用》的建筑小区、—学校、医院、办公】场所等区域配—建养:老、健身、停—车、变?配电室?、水气热力》加,压站、食《堂等配套公共建筑】;  》   (四)不【涉及室?外工程的旧建筑物的!。翻新、改造、—加固、加层等—工程 第三章— 运行与维》护 第十九》条 城乡管理部门】应当将海绵城—市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纳入太原数字城】市,管理信息平台 【 《 第二十《条, 市政设施、—公,园绿地?、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应当》由各项目管理单位】或者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开!发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维护管!理 :。 《 ,第二十一条 海绵城!市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海绵城市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人【管理定期对设施【进行监测评估利用数!字化信息技术—、监测手段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 第二十二条! 城市雨水》行,泄通道?。、易发生内涝的路】段、:下沉:式,立,交桥:、城市绿《地中湿塘、雨水【湿地等设置海绵城市!设施的区《域应当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预警系统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 :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损》毁海绵城市设施以及!配套监测设施—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统筹安—排海绵城市建设资金!;设立引导、奖【励和补助资金—。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 —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具有先《进、适用、可行【。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纳,入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  《 ,  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当【优先采购《列入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 第二十七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组织建立】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海绵城市技术规【范制定、相》关技术研《。究、技术指》导、行业交流培训】以及有关技术评审】、论证等工作 】。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五章评?价考核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海绵城市—。评价考?核办法定期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评—价考核? 《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现行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条件、内容》。进行整合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 : 第三【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共》享制度制定》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实!现,信息共享 —。 : 第三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情,况 — 第三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园林、水务等部!门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范》围监督?。情况应当《在,。监,督报:告中予以记录— 》 第三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履行海绵城市!建设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规定记入《本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指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值— : ,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