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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2019《。年10月《30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 第三?条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统筹海绵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协,。调,解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考核内容  !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 第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管》理、交通运输、水】务、:房产管理、园林、】气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 ,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创新:举措和经验》 第二章 标—准,、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经依法《。批准可以《。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  —。。 ,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 , 第八条》 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应—当尊:重自:然地势地貌和天【然沟渠维持原有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系统注重城乡结合】部的:。生态修复建设—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格局 【 第九《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管理、水务等部门!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海绵城市技术指标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 【。 ?第十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制定海绵—。城市:。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一条— 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  ?   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 建设工程项—目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得降低因规》划、地质《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当保证项目【所在:地排水分《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变《 《 第十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应当  !   进行专家论证!并,出具:书面意见 》   《  (一《)国家、省、市级】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     (【二)在湿陷性黄土、!煤矿采空区等地质结!构复杂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   【  (三)》对,排,水流:域影响重《大的河、湖、—渠、公?园,、绿地?或者占用、》覆盖河、湖、渠、】湿地的?。。建设工程项目—;,     【(四)对原有自【然生:态、地形地貌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   》  (五)在重要】地块占地《面,积超过3《公,顷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提交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中【应当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内容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承诺内容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建设工?程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内容进行!专项验?收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参加河、湖、【渠,。、公园、《绿地等建设》工程:项目中有关海绵城市!建设:的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第!十五:条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执行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    》 建设单《。位和相关人员对【。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以及本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标准:对老旧城区分期分批!进行改造;老旧【城区雨污分流、黑】臭水体以及》易积易涝点治理、】管线入地、建筑节】能、绿?化硬化综《合整治、停车场建设!等工:程应当同步》进行海绵《城市设计《。与建设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参加老》旧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配套海—绵城市?设施    】 (一)建筑—与小区?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滞】蓄能力;《   》  (二《。)道路与广场建设应!当改变雨水快—。排、直排方式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    !。 (:三):公园:和绿地建《设,应,当采取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人工湿【地、植被缓冲带、雨!水塘、生态堤岸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滞蓄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   (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应当:。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应》当经过岸线净化【沿岸截流干管建设和!改造应当控制渗漏】和,污水溢?流,。; 《    (五)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整治】应当注重恢复和【保护水系《的自然连通改造【河道培?育水生植物》。恢复河流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功:能开展河床》、护坡整治作业时应!当采用?促进:水生态修复》的技术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海绵—城市建设  】   (一)投资】额在三?。十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三百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二)文物保护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军用房屋建筑】等特殊?。。工程;   】  :(三)已《正式:交付使?用的:。建筑小区、》学校、医院、办公】场所等区域配建养】老、:健,身、:停车、变配电室、】水气热力加压站【、食堂?等配:套公共建筑; 【     (四】)不涉及《室,。外工程的旧建筑物的!翻新、?改造、加固、加层等!工程 第三章— 运行与维护— 第十九条 城乡管!理部门应《。当将海绵城市—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纳入太原数字城!市,管理:信息平台 》。 : ?第二十条 》市政设施、公园绿】地、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应当由》各项目管《理单位?。或者: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开发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维护管理 】 , 第》二,。十一条 海》绵,城市: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海《绵城:市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人管理定期对设施!进行监测评估利用】数字化信《息技术?、监测手段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 城市雨水!行泄通道、》易,发生:内涝的?路段、下沉》式立:。交桥、城市绿地中湿!塘、雨水湿地—等设置海绵城市设施!的区域应当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预:警系统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损毁海绵—城市设施以及配套】监测设?施,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统?筹安排海绵城市建设!资金;设立引导【、奖励和补助资金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具有先进、适用、可!行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纳入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 《  :  :。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当优先采购】列入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 第二—十七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组织!建立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海绵城】市技:术规范制定、相关】技术研究《、技术?指导、?行业交流培训以及有!关技术?。评审:、论证等工作 】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五《。章,评价考核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海绵城》市评价考核》办法:定期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评价考核》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现行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条件】、,内容:进行整合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 《 第—三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共享制度》制定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实现】信息共享《。 : 第三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情况 【 第三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园林—、水:务等部门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范围监督—情况应?当在监督《报告中予以记录【 , 《 第三?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履行】海绵城市建》设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  :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三)—发现有影响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规定记入本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指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值 !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