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2019年10月!30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 第三条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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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统!。筹,海绵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协?调解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考核内容
【 ?。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 : 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管理、【。交,通,运输、水务》。。、房产管理、园林、!。气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创新举措和【经验
第二章— 标准、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经依法【批准可以《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
?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第】八条 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应当尊重《自然地势地貌—和天:然沟渠维持原有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系统注重城乡【结合部的生态—修复:建设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格局
】
第九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管理、水【务等部门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 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海绵城《市技术指标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制定海绵城市!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一条《 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 建设》工程项目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得降:低因规划、地—质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当保?证,项目所在地排水分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变
【
第十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应当
】 ? 进行专—家论证并出具书【面意见
【 (一)国家、!省、市?级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 : (二—)在:湿陷性黄土》、煤矿?采,空区等?地质结构《复杂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
— (三)对!排水流域影响—。重大的河《、湖、渠、公园、绿!地或者?占用、覆《盖河、湖《、渠:、湿地的建设工程项!目;
》 ? (四)对》原有自然生》态,、地形?地貌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
【 (五)】在重要地块占地面】积超过3《公顷的?建设工程项目—
, ,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提交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中应当】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内容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承诺内容!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建设工】程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内容进行专项验收】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参加河!、湖、?渠、公园、绿地【等建设工程项目【中有关海绵城市【建设的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 第十五《条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执行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 建设》单位和相《关人员对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第十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以!及本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标?准,对老旧城区分—期分:批进行改造;老【。旧城区雨污分流、】黑臭水体以及易【积易涝点治》理、管线入地—、建筑节能、绿【。化硬化综合》整治、停《车场建设等》工程:。应当同?步进:行海绵城市设计与】建设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参加老旧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配套海绵—城市设施
】 (一》)建筑与小区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滞蓄能】力;
】 (二)道路—与广场建设应当改变!雨水快排、直排方式!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
! : :(三)公园和—绿地建?设应当采取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人工湿地、植—被缓冲带、雨—水塘、生态堤岸【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滞蓄】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 (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应当!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应当经过岸线【净化沿岸截流干管建!设,和改造应当》控,制渗漏?。和污水溢《流;
【 (五)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整《治应当注重恢复【和保护水系的—自然连通改造河道培!育水生植物》。恢复河流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功能开!展河床、护坡整【治作业时应》当,采用促进《水生态?修复的技术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海绵城?市建设
【 , (一)投资【额,在三:十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三百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二)文—物保护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军用房屋建筑等特】殊工程;
】。 ?。(三)已正式交付使!用的建筑小区、学】校、医院、办—公场所等区域配【建养:老、健身、》停车、变配电室、水!气热力加压》站、食堂《。等配套?。。公共建筑《;,
? (四)【不涉及室外工—程的旧?。建筑:物的翻新、》改造、加固、加【层等工程
第三【章, 运行?与维护
第十九条】 城乡管《理部门应当》将海绵城市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纳入太【。原数字城市管理【信,息平台
!第二十条 》市政设施、》公园绿地、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应,当由各项目管—理单:位或者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开】。发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维护管理
!
第二—十一条 海绵城市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海绵城市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人:管理定?期对:设施进行监测评估】利用:数字化信息技—术、监?测手:段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
第二十—二,。条 城市雨水—行泄通道、易—发生内涝的路段、】下沉式立交桥、城】市,绿地中湿塘、雨【水湿地等设置海绵城!市设施的区域—应当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预》警系统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损毁【海绵城市《设施以及配套监测】设施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统筹安【排海绵城市建—设资金;设立引【导、奖?励和补助资金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
—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 ,
第二—。十六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具有先进、—适用、可行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纳入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
】 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当优先采—。购列入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
: 第二十七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组织建【立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海绵城【市技术规范制定【、相关技术研究【、技术指导、—行业交流培训—以及有关技术—。评审、论证等—工作
?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五章评价考核!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海?。绵,。城市评价考核办法】定期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评价考核
!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现行】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条件、】内容进行整》合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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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共享:制度:制定: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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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情况
【 第三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园林、水务》等部门?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范【围监:督情:况应当在监督报【告中予以记录—
第【三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履行海?绵城:市建设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 《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三)发现!有影响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规定记入本】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指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值
!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