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传输指标
6.0.1 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纤链路全程衰减不应包含在线路两端进行活动连接时引入的衰减。
6.0.2 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纤链路全程衰减不应大于按下式计算所得数值,当按下式计算所得数值大于0.8dB时,则应按0.8dB取定。
式中:β——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纤链路衰减(dB);
αf——光纤衰减常数(dB/km),在1550nm波长窗口时,当采用G.652D光纤时按0.24dB/km取定,当采用G.657光纤时按0.30dB/km取定;
Lmax—— 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纤链路最大长度(km);
N——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纤链路中熔接的接头数量;
2——用户光缆两端成端接头数;
αj——光纤熔接损耗系数,按0.12dB/个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