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电力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70-2020 建标库

8.4  空气压缩机

8.4.1  矿井空气压缩机站宜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

8.4.2  空气压缩机电控系统宜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并应具有联网通信功能。

8.4.3  矿井空气压缩机站电气和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