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附录E 】 液化石油气站【用,电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 E《.0:.1  液化石油气!站,生产区用电场所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液化?石油气站内》灌瓶间的气瓶灌装嘴!、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装卸口—的释放源属第一【。级释放源《其余:爆炸危?险场所的释放源属】第二级释放》源 【    2  液】化石油气站生产【区各用电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宜根—据,释放源级别和通【风等条件划分— 《 :     》1)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划分—区域:等级: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 :   《   2《),根据通风等条件调整!。区域等级当》通,风条件?良好时可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宜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有障碍物、凹坑和死!角处:宜局部?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 :     3  !液,化石油气站用电【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宜符合第E.—0.2条~第E.】0.6条《典,型示例的规定 】 : ,   ?  注?爆炸危险性》建,筑的通风其》空气流量能使可燃】气体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的20%以下时可!定为通风良》好, 》 E.0.2  通!风良好的液化—石油气灌瓶间、实】瓶库、压《缩机室、烃泵房、】气化间、混气间【等,生,产性建筑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见图E!.0.?2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15m地面以】上高度7.5m【。和半径为《7.5m顶》部与释?放源:距离为?。7.5m的范围划】为2区; !     2—  在2区范围内地!面以下的沟、坑【等低:洼处划为1区— —。 》。 ,图E.0.2—  :。通,风良好的生产性建筑!。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 , E.0《.3  露天设置的!。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或储罐区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的划分】见图E.0.3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以储罐》。安全阀放散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4.5m以】及至地面以上—的范围?内和:储罐区防《护墙以内防护墙顶部!以下:的空间划为2—区; ? 》    2  在2!区范围内地面以下】的,沟、坑等低洼处划】为,1区; !    3 — 当烃?泵露天设置在储罐】区时以烃泵为—中心半径为4.【5,m,以及至?地面以上范围内划】为2区 】。    《 注地下储罐组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可参照本条规【定划分 】 E.?0.4?  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装卸》口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见图E【.0.4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 ?图E.0.3  】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     【1  以装卸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空间和爆炸危—险区域以内》。地面以?下的沟、坑等—低洼处划为1区; !    】 2  以装卸【口为中心半径为4】.5m1区以外以】及地:。面以上的范围内划】分为2区《 ? ? 图E】.0.4  槽车装!卸,口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 E《。.0.5  —无释放源的建筑与】有第二级释放源的】建筑相邻并采用不】燃烧体实《体墙隔开时其爆炸危!。险,区域和范围划分见】图E.0.5—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 以释放源为中心】按本附录第E.0.!2条规定的范围内】划,分为2区《; —     2 【 与爆?炸危险建筑相邻【并采:用不燃烧体实—体,墙隔开的无释放【源建筑其门、—窗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时?划为2区《; 【    3 — 门、?窗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以,。外时划为非爆炸危险!区 《 E.0.6 ! 下:列用电场所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     !1  没有释放源】且不可?能有:液化:石油气或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气体:的混合气侵入的【区域:; :。 》 ,   ?2 : 液化石《油气或?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气体的混—合气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其【爆炸下限10%【的区域; 】     3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或《炽热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可燃:气体着火温度的设】备附近区域如锅【炉房、热《水炉间?等; 】    4  液化!石油气站《生产区以《外露天设置的液化】石,油气和液化石油【气,与其他气《体的混合气管道【。但其阀门处视具【体情况确定 】 》 图》E.0.5》  与?具有第二级释放源的!建筑:物相邻并《采用不燃烧》。体实体墙《隔开时?其爆炸危险区域【和范:围划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