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 液化石》油气站?用电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E!。.0.1 液【化,石油气站生》产区用?电场:所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液?化石油气站》内灌:。瓶间的气瓶灌装【嘴、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装卸口【的释放源属》第一:级,释放源其余爆炸【。危险场所的释放源】属第二级释放源
!
2! 液化石油气站】生产区各《。用电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宜【。根,据释:放源级别《和通:风等条件划分
】
《 , 1》)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划分区域等》级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
【 2)根据—通风等条《件调整区《域等级当通》风条:件良好时可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宜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有障》。碍物、凹坑》和死:角处宜局部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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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液化石油【气站用?电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宜符合第—E.0.2条~第】E.:0.:6条典型示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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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爆炸危险性建【。筑的通风其空—气流量能使》可燃气体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的20%以下时可!定为通风良好
【
E.【0.2 通风良】好的液化《石油气灌瓶间、实】瓶库、?。压缩机室、烃泵房】、气化间、混气间等!生产:性建筑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见图:。E,.0:.,2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15【m地面以上高—度7.5《m和半径为7—.5m?顶部:与,释放源?距离为7《.5m的范围划为2!。区;
】 ? 2 在》2区范围内地面以下!的沟、坑等》低洼处?划为1?区
】。
《
图E.《0.2 《 通风良好的生【产性建筑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E.0.3 — 露天?设置的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或—储罐区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的划分见图E.0!.3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 以储罐安》全,阀放:散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4:.5m以及》至地面?以上的范围内—和储罐区防》护墙以内防护—墙顶部以下的空间】划为2?区,;
【 2 【在2区范围内地面】以下的沟、坑等低洼!。处划为1《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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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烃泵露天【设置在储罐区时以烃!泵为中心半》径,为4.5m以及至地!面以上?范围:内划:为2区
》
】注地:下储罐组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可参照【本条规定划分
】
?
E.0.4— 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装卸口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见图E.0.—4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
【
图E.《0,.3 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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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装卸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空间和爆炸危险区!域,以内:地面以下《的沟:、坑:等,低洼处划为1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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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装卸口为中!心半径为4.5m1!区以外以及地面【以上的?范围内划《分为2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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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E.0.【4 ?。槽,车装卸口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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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5 ?无释放源的建—筑与有第二》级释放源的建筑【相邻并?采用不燃《烧体:实体墙隔开时—其爆炸危险》区域和范《围划分?见图E?.0.5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以释放】源为中?心按本附录第E.0!.2条规定的范围内!。划分为2区;
!
2 ! ,与爆炸危险建筑【相邻并采用》不,燃,烧体实体《。墙,隔,开的无释放》源建筑其门》、窗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时《划为2区;
!。
3 !门,、窗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以外时划为!。非爆炸危险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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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6【 下列《用电场所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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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没有释放—源且不可《能有液化石油—气或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气体的?。混,合气侵入《的区:域,;
】。 2 液化石!。。油气或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气体的混合气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其《爆炸下限10%的区!域;
! 3《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或炽—热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可燃气!体着火温度的设【备附近?区,域如:锅炉房、热水炉间等!。;
【。 4 液】化石油?气站生产区以—。外露天设《置的液化《石油气和液化石【油气与其他气—体的混合气》管道但其阀门—处视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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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E.0》.,5 与《具有:第二级释放》源的建筑物相—邻并采用不燃烧体实!体墙隔开时其爆【炸危险区域和范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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