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 《液化石油气站用【电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
E.0《.1 液》化石:油气站生产区用电】。场所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液化石油气站【内灌瓶间的》气瓶灌装嘴、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装卸口的】释放:源属第一级释—放源其余《爆炸危险场》所的释放源属第二级!释放源?
— 2 【液化石?油气站?生产区各用》电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宜根据释放源【级别:和通风等条件—划分
《
,
【 1)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划分区域等级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 , 2)根据【通风等条件调整区域!等级当通风条—件良好时可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宜【。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有障》碍物、凹《坑和死角处宜局部】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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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液化石油气站用!电,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宜符合—第E.0.2条~第!。E.0.6条典型示!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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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爆,炸危险性建筑—。的通风其空气流量】能使可燃气体—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的》20%以下时可【定为通风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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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 通风良好的【液化石油《气灌:瓶间、实《瓶库、压缩》机室、烃《泵房、气化间、【。混气间等生产性【建筑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见图E.0.2!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 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15m》地面以上高度7.】5m:和半径为《7.5?m顶部与释放—源距离为7.5m】的范围划《。为2区?;
《
【2 在《2,区范围内地面—以下:的沟、坑等低洼处划!为1区
【
:
,
《
图E.0》.2: 通风《良好的生产》性建:筑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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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3 露【天设:置的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或?储,罐区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的划分《见图E.《0.3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以储罐安全阀放散】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4.5m《以及至地面以上的范!围内和储罐》。区防护墙以内—防护墙顶部以下【的空间划为2区;】。
】 2 在2区】范围:内地面以下的沟、坑!等低洼?处划为1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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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烃泵露!天设:置在储罐区》时以烃泵为中—心半径为4》.5m以及》至地面以上》范围内?划,为2区
】
注地下】储罐组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可参照本《条规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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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0.【4 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装卸口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见图E.0】.4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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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E.0【.3: :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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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装卸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空间】和爆炸危险》区域以内地面以【下的沟、坑等低洼处!划为1区;
】
:
, 2 【以装卸口为》中心半径为4.【5m1区以》外以及地面以—上,的范围内《划分为2区
】
【
图E《.0.4 —槽车装卸口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
E.0.5! 无释放源的建】筑与:有,第二级释放源的建筑!相邻并采用不燃【烧体实体墙》隔,开时其爆炸危险区域!和范围?划分见图E.0.】5宜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以释放源为—中心按本附录第E.!0.2条规定的范】。围内划分为2区;】
【 , 2 》。与爆炸危险建筑相】。邻并采用不燃—烧体实体墙隔开【的,无,释放源建筑其门、窗!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时划为2区;!
【 3《 门、窗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以外时划!为非爆炸《危险区
》
E.—0.6 》下列用?电场所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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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没有释【放源且不可能—。有液化石油气或【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气!体的混合气侵入【的,。区,域;
》
2】 液化石油气或】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气体:的,混合气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其《爆炸下限1》。0%的区域;—
《
? ?3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或炽】热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可燃气体》着火温?度的设备附近区域如!。锅,炉房、?。热水炉间等;
!
4】 液化石油—气站生?产区:。以外露天设》置,的,液化石?油气:。和液化石油气—与其他气体的—。混合:气,管道但其阀门—处视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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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E.0】.5 与具—有第二级释放—源的建筑物相邻【并采用不燃烧体实体!墙隔开?。时其爆炸危》险,。区域和?范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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