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 放散和液】封
:
—
5.14》.1 严》禁在:厂房内放散煤气【和有害气体》
,。
,
5.14】.2 设备和管道!上的放散管管口【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当放散《管直径大《于15?0mm?时,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厂房顶?面、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以上
》
【 2 当放—散管直径小于或等于!150mm时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厂房顶面、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2.:5m以上
—
5.1【4.3 煤—气系统中液封槽【液,封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煤气鼓风机》。出口处应为》。鼓风机全压(—以Pa表《示)乘0.1加【500mm;
【
,
:
,。
: , 2 硫铵工】段,满流槽内的液—封高度?和,。水封槽?内液封高《度,应满足煤气》鼓风机全压(—以Pa表示)乘0】.1要求;》
?
【3 其余处均【应,为最大?操作压力(》以Pa表示)乘【0.1加500m】m
?
?
5.1《4.4 煤气系统!液封槽?的补水口严禁与供】水管:道直接相接
—
,